时间:2011-11-01 17:09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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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是吉首市永顺县某单位的职工。9月初,他请假到长沙治疗痔疮。9月5日在长沙市第四医院就诊,检查结果为:1、混合痔2、直肠粘膜脱垂。
“医生建议我住院手术治疗,并购买一次性使用肛门痔吻合器(英文简称‘PPH’),2940元/件”,陈先生说,“医生说,这样可以一次治愈,手术也简单,40分钟就能做完”。
陈先生没想到的是,手术过程中,由于医生操作不到位,PPH头部的刀片把直肠割了3cm的口子,血流不止,也没办法从肛门部位进行肛肠缝补手术。三个多小时过去了,医生无奈之下,商定进行切腹手术来缝补肛肠。医生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直接要陪同看病的同事在《手术同意书》签了字,又过了两个小时,手术进行完毕,“我也因流血过多,快虚脱了”。
陈先生说,手术一共做了5个多小时,做痔疮手术时麻醉了下半身;再做肛肠缝补手术,全身麻醉,“现在手术过去近两个月了,我背上还隐隐疼痛”。
陈先生对医院的手术方案和赔偿措施均有质疑,“本来4500元就可以做完痔疮手术,现在,医疗费高达12800多,肚子上还无缘无故地多了一个12针的大口子”,陈先生认为这属于医疗事故。
网友陈先生本是做痔疮手术,最后却被“切腹”进行肛肠缝补手术。 网友供图
记者调查:
11月2日下午,记者致电长沙市第四医院。该院办公室刘女士表示,她暂不清楚该患者的详细情况,会马上调出该患者的住院记录,跟普外科主任、主治医生核实此事。
11月3日上午,记者再次致电刘女士。刘女士称,已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看到患者投诉,并在普外科查实,该网友于9月5日在长沙市第四医院就诊,并于次日进行痔疮手术。该患者就诊资料均已转交医院医疗安全科来处理,“媒体采访需经过医院党委办批准”。
随后,记者致电长沙市第四医院党委办。该办公室一负责人证实,医院医疗安全科正在处理此事,具体情况暂不清楚。
该负责人称,患者认定是医院责任,普外科并不认为是这样,此医患纠纷要诉诸司法程序,由卫生厅相关部门进行鉴定,明确医患责任,“鉴定结果何时出来,还不清楚;一旦出来,会向患者和媒体通报”。
本栏目会继续关注此事最新进展。
记者 郭东亮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