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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问·投诉直通车》每日简报(2016.9.12)

时间:2016-09-12 10:56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5927

9月9日,《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共收有效投诉帖242条,其中,湖南省内长沙、衡阳、郴州、邵阳等地投诉量位居前列,网友诉求主要聚焦在教育、消费、问政、交通等领域。相关单位回复情况,衡阳、邵阳、岳阳、张家界等地回复情况位列前茅,衡阳县、慈利县、安仁县、湘阴县、攸县、安化县、常宁市、湘潭市、邵阳市、衡阳市、湘乡市等地回复共50条,安仁县思源实验学校、湘潭县教育局、衡东县洣水镇迎宾小学、南阳镇人民政府、中共大栗港镇委员会、株洲县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珠江合创集团、株洲中心医院、桂东县教育局、衡东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玉峰食品公司、湖南省玉峰食品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理工学院、湘南学院校方、邵阳学院附属医院、中共溆浦县委宣传部、马迹塘镇人民政府、湖南交通工程学院阳光服务中心、常宁市教育局、衡阳市田家炳中学、高沙镇中心学校、郴州市公共汽车公司、株洲县教育局、湘潭中环水务等单位主动回复。

一、下列帖文,已发函或转交至相关单位正在调查。

1.《琅塘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周红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一帖已发函至新化县政府。

2.《崀山河道违法挖沙厂严重影响河道畅通》一帖已发函至新宁县政府。

3.《衡阳县三中390班主任凌锋贪赃枉法》、《衡阳县四中为何要加开晚四》、《无教师资格证的代课老师也可以上课吗?》等帖已转交至衡阳县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4.《衡阳市松木塘科目二考车太烂》、《雁峰区交警大队不作为 包庇肇事逃逸》等帖已转交至衡阳市交警支队网络办。

二、回复精选

1、桂东县教育局违规行为

桂东县教育局回应:

谢您对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桂东县教育局按照《郴州市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郴教发[2015]3号)和《郴州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郴教通[2016]50号),制定了《桂东县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桂教通〔2016〕46号)文件。

《桂东县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在桂东有线电视台播放了近2个月,在各乡镇、各中小学校门口进行了装贴,文件规定了县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入学区域的划分及入学条件,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人户分离”新居民子女都可申请入学。

2、湖南省株洲市商业技师学院强制学生住宿

记者回复:

9月9日,记者致电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办公室,一女性工作人员表示,学校要求学生住宿是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并保证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时间,若学生家里距离学校较近,可以向学校保卫处递交走读申请,届时学校再与家长进行沟通,签订相关走读协议,学生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学校办公室或学生保卫处联系处理。

3、湘南学院乱收费

湘南学院回应:

我部经向有关部门查询,临床专业学费缴费标准是每年7150元、教材费是500元(毕业结算后多退少补)、保险费150元(且按规定逐年增加),以上合计7800元;住宿费是800—1200元(住王仙校区和北湖校区标准不一样,实习期间是不收住宿费的)。上述收费标准均已通过省物价、教育部门核准,无论是否实习,都应按规定逐年缴纳。

实习期间,学校也要为学生的教育教学和临床实习实践在人财物和管理等方面进行投入,所有高校都不存在实习期间不收学费的情况。大学不是义务教育,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有义务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缴纳学费等费用(收费标准学校每年都有公示)。

我校是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省教育厅直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在校生19000余人,是全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省文明高校、湖南最美大学。收费方面社会各界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向计财处咨询,电话:07352653299。

4、常宁市白沙镇南阳学校强制收取学生中餐费

常宁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回应:

近日,网友反映我市白沙南阳小学六年级以下收取课本费和学杂费及中餐伙食费共752元。我局十分重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校严格按照有关收费文件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资料费,根据自愿原则收取伙食费外,没有收取其他费用。该校现有学生128人,搭餐学生56人。全期预计95天,每餐4元,收取伙食费380元,期末结算多退少补。保险公司、邮政局和新华书店分别在校设立窗口,派专人在学校根据学生自愿原则收取有关费用,并开具收费票据。如存在强制购买行为,请拨打我局阳光服务中心电话7233892进行举报,我局将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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