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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输血后被查出丙肝,谁该负责

时间:2011-10-28 08:23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4409

  患者:输血前该做的四项检查医院没做

  医院:患者不签调解协议,还堵门、涂大粪

  记者 刘晓波

  10月27日,戴女士徘徊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门口。3个月前,她在该院输了一次血,但输血前该做的术前“四项”检查,医院却没有做。后来,戴女士在另外的医院查出有丙肝,她认为是这次输血造成的。她多次向医院讨说法未果。

  医院未做检查,患者输血后查出丙肝

  戴女士今年41岁,今年7月28日,她到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8月5日出院,其间输了一次血,400毫升。“医院给我做了很多检查,但输血前应做的四项检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却没有做”。

  认为市妇幼保健院的治疗不彻底,9月9日,她到湘潭市中心医院再次治疗。医院对她抽血,做了“四项”检查,发现血液中感染有丙肝。

  “保安持消防水管向我喷射”

  “我父母、前夫都没丙肝。我单位每年都要组织员工体检,也没发现我有丙肝。怎么经市妇幼保健院输血后就有了呢?花了数千元治疗费不说,医院输血还让我感染了丙肝,我实在是难以接受!”从9月23日起,戴女士每隔几天就去一趟市妇幼保健院讨说法,但“院方认为我有丙肝不是他们造成的,他们没有过错”。

  戴女士说,10月11日上午,她与家人再次来到该院。保安竟用白布将她闷住,像扔垃圾一样扔到道边的花圃里,后来又用消防水管朝他们喷水。

  患者拒签调解协议

  纠纷发生后,湘潭市卫生局、岳塘区维稳办、建设路街道办、建设路派出所曾多次出面调解,未果。 戴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页纸的《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落款日期为2011年10月21日。

  协议书约定,“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出来之前,市妇幼保健院同意戴在湘潭市中心医院治疗丙肝,治疗费由市妇幼保健院垫付。另外,鉴定结果出来前,先由市妇幼保健院一次性给戴垫付生活费2000元……”

  协议书还约定,“戴不得再就本次纠纷通过媒体发布任何信息和上访”。戴女士说,协议书是院方拟订、打印的,她认为有些不合理,拒绝签字。

  回应

  医院:患者堵医院大门,还涂大粪

  10月27日上午, 记者来到湘潭市妇幼保健院。该院宣传科一女工作人员称,戴曾叫人堵医院大门,还找来大粪涂在自己身上和医院的过道上。至于医院保安与戴女士发生的冲突,她称“不清楚”。登记了记者的记者证及手机号码后,她表示“再联系”。但到发稿前,医院并未与记者联系。

  卫生局:患者有丙肝不见得是输血所致

  湘潭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陈建安介绍,感染丙肝有多种途径。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在给戴女士输血前,没做术前四项检查,确实有缺陷,但这并不意味这次输血与戴女士感染丙肝就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医院不见得就一定有责任。

  陈建安说,戴女士这次输血的献血人现在还活着,血库存有样本,一查就知道有没有丙肝。这次纠纷发生后,他们曾多次主持协调,希望通过严格的鉴定来弄清事实。■记者 刘晓波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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