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15 15:37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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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共收有效投诉帖179条,其中,湖南省内长沙、衡阳、岳阳、邵阳等地投诉量位居前列,网友诉求主要聚焦在教育、消费、问政等领域。相关单位回复情况,衡阳、邵阳、张家界等地回复情况位列前茅,茶陵县、慈利县、常宁市、衡阳县、湘潭市、衡阳市、湘乡市、新邵县、娄底市、张家界市、新宁县、邵东县等地回复共55条,茶陵县妇幼保健院、慈利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常宁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衡阳县第六中学、衡阳师范学院、衡阳三塘自来水有限公司、常宁市人民医院、湘乡公安局、衡阳市外国语学校、衡阳交警支队网络办、中共新邵县委、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娄底中心医院、宝盖镇人民政府、郴州拓普电器、新宁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永定区安监局、邵东县黄陂桥派出所、建设新村小学、易俗河镇中心学校等单位主动回复。
一、下列帖文,已发函或转交至相关单位正在调查。
1.《请临澧县公安局来为我主持公道》一帖已发函至临澧县公安局。
2.《衡东县印心村主任王国云贪污挪用公款10.2万元》一帖已转交至高湖镇政府。
3.《祁东县白地市第二中心小学全校乱收补课费》一帖已转交至白地市第二中心小学。
4.《交警罚款开手写收据》一帖已转交至武冈市交警大队。
5.《南岳区工商局泄露个体经营手机号码,导致我们经常被电话骚扰》一帖已转交至南岳区工商局。
6.《曲兰镇原计生办成员利用职务之便超生、贪污》一帖已转交至衡阳县卫计局。
二、回复精选
常宁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回应:
经查,2016年5月27日,荫田龙门学校92班学生雷威,大叫该校教师尹敏德绰号“黑哥”,一时冲动的尹敏德打了雷威。5月30日,雷威父亲雷春芽赶到学校,与教师尹敏德争吵,并打了尹敏德。矛盾升级后,双方于6月1日向荫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但因赔偿金额问题,调解未果。6月2日,雷威爷爷雷洪社主动找到尹敏德,赔偿了尹敏德老师2000元精神损失费,不存在贴中所说的老师暴打学生反向家长勒索8200元一说。6月13日,双方再次到荫田镇人民调解委员进行二次调解,经商定,尹敏德返还了雷春芽父亲雷洪社之前赔偿的2000元,并赔偿雷威医药费200元;同时,就学生谩骂教师、家长殴打教师行为,该家长已向尹敏德老师赔礼道歉。目前,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司法调解,已在调解书上签字同意,调解结案。对于此事,教育局对当事教师的打人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该教师不参加当年评优评先。此事目前已处理妥当,感谢各位网友对我市教育的关心。
慈利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回应:
您反映的“慈利盘子女人坊老板李彦博骗几百顾客的钱携巨款玩失踪”的事件,我局已收悉并派人进行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6月13日,我局工作人员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到经营者的门面处,发现门面玻璃上张贴有一张告示,具体内容是:“盘子女人坊因经营不当造成破产,凡是在本店的所有订单一律在张家界市校场路人才市场对面(尚古风新派摄影)预约拍照,已拍摄未拿产品者7月15统一发放”。我局工作人员尝试联系经营者,无人接听电话。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或者通过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此事件的经营者我局联系不到,因此无法协商调解。
3、您已缴纳接受经营者服务的费用,合同即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中个人骗取达到5000元,即属于合同诈骗相关法律规定范畴,您可以通过集体投诉或举报,才有可能达到公安机关立案追诉的标准。
4、对于此类经济纠纷,您可以直接到法院立案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慈利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通过预付款或者购买预付卡接受服务时,要综合考量商家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信誉度等。消费者一旦发现商家侵权,应该通过适当渠道,运用法律手段,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给侵权商家以生存空间。
新宁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回应:
我办在接到唐伟平在投诉直通车关于《新宁县公共客运办扣车不处理每天强收15元停车费》的投诉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现就调查核实情况进行说明:
1、唐伟平在2016年6月3日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从汽车西站搭乘3名乘客到交警队路口,收取了乘客5元车费,我办执法人员按执法程序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和询问,经检查唐伟平无车辆营运证件,擅自从事客运经营,并对其制作了询问笔录,唐伟平对上述无证经营事实予以认定,其在询问笔录上确认签字。唐某在6月3日进行询问后,就一直未到我办来办理该行政案件相关手续,也并不存在签订了不准上诉的相关条约。
2、关于停车费的问题:因我办无停车场,为了暂扣车辆的安全,统一停放在社会性质的停车场,我办未收取任何停车费。
3、唐伟平是残疾人,我们对其身体残疾深表同情,但其身体残疾不能作为非法营运的借口和理由。我办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时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对于唐某的身体残疾,我办会秉着以人为本,考虑其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行政处罚上适当给予相应减轻处罚。
永定区安监局回应:
您好,首先,去年我局接到您的举报电话,已组织安排西溪坪街道办事处和两岔溪村就该事情开了多次协调会,通过协调会反馈,事情已基本解决。今天是您今年第一次来永定区安监局反映情况,但因我局分管非煤矿山领导外出督查,未与您碰面,深表遗憾。其次,永定区国土局于2016年6月1号对沙石厂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未发函告知我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采取行动可能在您心中造成了不作为的政府形象,我们将加强部门联动,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最后,对于砂石场与村民房屋安全距离不足问题,根据湖南省安监局文件规定,当时我们要求采石场与相关居民签订了安全补偿协议,可到我局档案室查阅。感谢您对我部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尽快展开调查,如果该砂石厂确实不符合开采标准,违法开采,并未按照协议进行补偿,我们将采取严厉措施,促使其补偿整改或关闭。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到我局当面反映,我们将热枕以待,依法处理。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