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首页> 投诉直通车> 记者行动详情

沃尔玛家乐福卖“改期”食品被罚

时间:2011-10-17 08:33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2889

  本报10月14日讯 因为更改食品生产日期再进行销售,长沙市工商局今日对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店、长沙家乐福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给予追缴违法所得、没收涉案问题食品和罚款1万元的处罚。同时向上级工商部门及社会进行通报。目前,长沙工商部门已将相关处罚决定书送达沃尔玛、家乐福相关门店。

  今年8月29日,长沙市民黄平国和方泽海等人向工商部门举报,称在沃尔玛超市长沙雨花亭店、家乐福超市长沙芙蓉广场店分别购买的杭州产“宁波汤圆”、安徽产“速冻青豆虾仁”有问题。朝着阳光变换角度,发现这些食品包装袋封口上都有些浅浅的凹痕:沃尔玛销售的宁波汤圆包装上喷墨印刷生产日期为“2011年8月6日”,“凹痕日期”却是“2011年2月18日”。家乐福出售的同品牌汤圆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此外,家乐福出售的安徽产速冻青豆虾仁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6月19日”,“凹痕日期”是“2010年12月20日”。

  接到投诉后,长沙工商部门对厂家、经销商和超市涉嫌篡改或销售“改期”食品行为展开调查。这些“改期”食品是供应商为实现销售擅自更改喷墨生产日期的。方泽海、黄平国分别从超市获得“十倍赔偿金”和退款,均由供货商代为支付。

  ■记者 何志华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发布评论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