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12 10:10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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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共收有效投诉帖175条,其中长沙、岳阳、衡阳、常德、邵阳、娄底、湘潭、张家界等地回复共27条。临武教育局、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毛田镇人民政府、平江县卫计局、慈利县教育局、衡阳县第四中学、常宁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衡南县环境保护局、茶市中学、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益阳交警一大队、新化县环保局等单位回复积极。
一、下列帖文,已发函或转交至相关单位正在调查。
1.《住建委工程师给长沙市政法委书纪钟钢的公开信》一帖,已发函至长沙市政法委。
2.《请政府给巡回支教志愿者放一条生路》一帖,已发函至溆浦县教育局。
3.《检举涟源国土所谢武兴等非法倒卖集体用地牟利数千万》一帖,已发函至涟源市纪委。
4.《举报湘娄新化法院程海辉严重渎职及其恶劣》,已发函至新化县纪委。
5. 《配偶病故 长沙县粮食局抚恤金发放不足额》,已发函至长沙县粮食局和长沙县人社局。
6. 《请求新邵县委嘉奖坪上大力士镇长谢永强》,已转交至新邵坪上镇。
7. 《邵阳市国土资源局指定某家评估公司垄断邵阳市一级土地巿场》,已转交至邵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回复精选
1. 问临湘市委关于举报你们包庇纵容辖下胡万村书记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长塘镇政府回复:
一、关于举报李书记非法长期大规模采游港河沙的事。 经查,李志靖参与非法采砂行为属实。2015年4月李志靖在胡万村东头组非法建有一洗砂场,破坏耕地面积约12亩,现已将大部分毁坏耕地进行复耕。
处理情况:2015年10月25日,长塘镇牵头,召集执法部门约100余人,对李志靖非法洗砂场设备进行现场捣毁,市国土局对其毁坏耕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长塘镇政府责令其对已毁坏的耕地进行复耕,长塘镇纪委于2015年11月1日对李志靖所犯错误进行党纪立案,经调查核实李志靖所犯错误属实,影响恶劣,给予李志靖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关于举报李书记经常开赌场的事。
2015年调查组于2016年5月10日分别调查,胡万村村干部冯曙荣及村民易大平、李青松等人,一致认定李志靖没有开赌场的行为,并于当日调查长塘镇派出所,均无犯罪记录,长塘派出所出具了未有犯罪记录的证明。
三、山上违建的问题。
经查,蒙华铁路经过我镇胡万村,当地村民在沿线建有大量的违章建筑,欲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2016年3月23日临湘市政府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于对辖区内蒙华铁路违章建筑依法依规进行了全部拆除。李志靖没有参与抢建与违建,临湘市长塘镇蒙华铁路建设项目协调指挥部出具了相关证明。
道林镇人民政府回复:
一、道林社区在此次征地过程中涉及22个组,其中具体分配方案都是以组为主,召开户主会议,定出分配方案,领取相关补偿款项。
二、征收款分配属于村民自治行为,镇村在征收款分配方案上只做指导意见,对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传达学习,具体如何分配征收款,只能由各村、组组织户主召开会议,根据本组实际制定分配方案。
三、上湾组部分群众多次向镇村反映了相关情况,镇村多次协调,组上仍以原方案进行分配,并预留了部分资金备用,作为争议人口的分配资金,这种情况比较合情合理。
四、宁铁军户的作出两个女儿出嫁只分配一个,且其子女不能参加分配的决定,其程序符合《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其结果符合村情乡俗。女儿出嫁,根据户口管理,户随人走的原则,出嫁后应把户口迁往常住地,没有进行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活动,未履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虽户口在本地,可不认定为本经济组织成员,独女户而女户招女婿上门,符合村情乡俗,故分配其1个女儿的征地款。
五、大湾组的征地分配行为,基本上合情合法合理,如老百姓有异议,可以以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组上也表示坚决服从法律裁决。政府及信访部门支持上访人提法律诉讼,希望上访人不无理取闹,无理缠访。
桑植县公安局回复:
一、报警情况:
2015年5月13日19时许,五道水派出所所长吴金鹏接到一电话称:五道水茶园村熊家茶园组的叶正业被人砍伤头部,要求派出所处警。
二、处警情况
接到报警后,五道水派出所所长吴金鹏立即联系五道水卫生院,随后带人和卫生院的急救车一道前往发案现场。到达现场后,伤者已被村民送往卫生院,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案件进行调查,通过走访得知,叶正业伤情系熊常伶所为。
三、调查情况
经过调查:2015年5月13日19时许,叶正业和其妻子熊春林在桑植县五道水镇茶园村熊家茶园组小园种地,这时候同组的熊常伶从旁边路过,看见了叶正业,熊常伶就上去问叶正业为什么要到公安机关报假案(多年以前),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熊常伶用马刀(据受害人描述)将叶正业头部左侧砍伤,后迅速离开。
五道水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对现场遗留的证据进行固定,询问现场目击证人及其他相关证人后,迅速赶至五道水医院准备对伤者叶正业的伤情进行调查,但当天叶正业已被其家属转院至张家界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5月14日凌晨,吴金鹏带人再次赶往茶园村熊家茶园组寻找熊常伶未果,于5月14日中午带人又赶往张家界市对叶正业和熊春林进行调查取证。2015年5月20日五道水派出所依法聘请张家界市维民司法鉴定所对叶正业的伤情进行鉴定,叶正业的伤情为轻伤二级,通过桑植县公安局审查,于2015年6月1日对熊常伶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熊常伶已于2015年7月16日被抓获归案,并依法取保候审。于同年的8月6日依法起诉至桑植县人民检察院。
另外,在案发后第三天(5月15日),熊常伶的哥哥熊崎村也到五道水派出所报案,称其弟弟熊常伶被叶正业打伤并在桑植县中医院住院。接到熊崎村报警后,五道水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调查得知熊常伶的伤无法证实是叶正业所伤,据证人的描述,在熊常伶砍伤叶正业后逃跑时看不出来熊常伶受伤,且熊常伶是三天后才来报案,我们无法保证熊常伶在案发后这几天是否出了什么意外。
四、案件处理情况和说明
1、 熊常伶故意伤害叶正业一案,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已于2015年8月6日起诉至桑植县人民检察院。
2、 熊常伶提出对叶正业的伤情不服,要求重新鉴定。五道水派出所认为叶正业的伤情客观真实,头部伤口长度达13厘米,且颅骨骨折,明显超过轻伤8厘米的标准,没有重新鉴定的必要。
3、熊常伶控告叶正业伤害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认定。
4、熊常伶控告五道水派出所不作为乱作为一事,我局纪委监察室派人做了专门调查,认为五道水派出所在办理该案中,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客观公正,没有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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