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2 14:48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91788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编辑同志:
我们是长沙市芙蓉区金口岸市场的业主。湖南成信商业地产投资公司、金口岸市场管理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将原本是地下车库的金口岸市场负一楼1200平方米分成若干单元,采取5年托管返租,一次性付清房款的方式,于2012年以均价每平方米3万元的价格,按商铺卖给业主。他们承诺返租5年,年收益按购铺总金额的8%计算,前三年为固定托管期,租赁费一次性支付抵交房款,后两年不低于合同所签金额。通过返租销售,金口岸市场负一楼及地上3层400多个商铺全款售出。
但3年固定期过去了,按合同规定,该公司应于2015年10月1日起按季支付业主租赁费。可该公司却于2015年8月30日向负一楼业主发出通知函,称由于负一楼处于空置状况,公司无法支付租赁费了。业主选派代表多次向芙蓉区人大、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都不了了之。谁来帮我们挽回损失?
金口岸部分业主
记者调查:
开发商将大面积的物业分割成小单元,并以承诺回租的方式吸引小投资者,这种“售后返租”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成为当前各地商业地产运作的普遍做法。但2001年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但该办法对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处罚仅是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长沙很多大型房产项目的商铺销售仍在采取这种“售后返租”的方法。
12月18日,记者致电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坦言,他们接到了举报,上门责令开发商限期改正,并进行1至3万元的处罚,但这个处罚力度太小了,根本起不到威慑的作用。由此看来,在这方面法律法规是明显滞后了。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建议,如果消费者因此受损失了,应尽快走司法途径来挽回自己的损失。
湖南日报记者 田燕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