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16 18:18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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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手的大拇指都缝了线

小杨的身上多处受伤
华声在线8月16日讯(实习生 王睦芳 记者 文杰)“儿子去游泳,还没下水,就被玻璃扎得全身是伤”,近日,长沙赵女士(化名)向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投诉,称自己的儿子在珠江花城配套游泳馆内滑倒,被碎玻璃扎伤十多处,过了一个近月学习与生活仍受影响。赵女士对担心儿子将来身上到处是疤痕。
一跤跌出十几处伤口
据赵女士介绍,7月16日下午,赵女士16岁的儿子小洋(化名)陪小表妹去珠江花城楼盘内的免费露天泳池游泳,在进门口下了几步台阶后,脚下的防滑垫突然一滑,小洋重重地摔在地上,脚蹬到前方的钢化玻璃门。没等小洋站起来,厚重的玻璃门向他倒了下来,小洋本能地用双手护头。“砰”的一声之后,满地的玻璃渣乱蹦,小洋的手上、腿上多处被扎破,浑身是血。
“旁边的人只是看着,连急救电话都没人打,是我儿子忍痛自己打的120”,赵女士一边给记者翻看儿子受伤的照片一边说,“他只穿了游泳裤,肉里都是玻璃渣,左手缝了3针,右手缝了4针,大腿缝了2针,身上还有伤……”看着照片中儿子痛苦的表情,赵女士又气又心疼,几次哽咽,双眼潮红。
补偿标准难达成一致
儿子受伤后,赵女士放下工作,每日陪他往返医院治疗。“截至7月30日拆完线,前期治疗共花去1700多元。四海体育服务有限公司(泳池经营方)出了医药费及路费,共支付了4000元,”8月3日,赵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除去医药费、路费,对方支付的4000元就只剩下1750元,“他们就打算把这1750元作为补偿”。
随后,四海体育一王姓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小洋在游泳馆摔跤受伤一事,并表示正在和赵女士协商处理。
赵女士称,儿子的伤口只是结痂还没痊愈,尤其是双手,握笔都很困难,且手上、腿上都可能留疤,后期还需要治疗,对于四海体育的赔偿方案,她难以接受。
律师说法:可诉至法院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表示,游泳馆不同于餐厅、游乐场等环境,地面很易出现积水,游泳馆的管理处应及时清理积水、树立警示牌。
游泳馆由于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他人受伤,应承担主要责任;作为受害方,也应注意自己的行为,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那么受害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法院对对方的过错状态予以裁决,并判定相应的赔偿责任。
又讯:8月16日,赵女士再次找到记者,称经过艰难地沟通,对方愿意在原来的基础上多赔偿了800元,但这离她的要求仍有距离。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