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27 08:33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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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上级早就严令不准学校利用寒暑假给学生补课,可是一些学校依然阳奉阴违,一些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甚至也出现了补课的情况。我小孩就读于绥宁县长铺镇第一小学三年级4班,全班70多人,这个暑假就要“被”强制补课1个月,交费将近500元。中午还得家长接孩子回来吃中餐,然后再送回学校。这么热的天,大人都受不了,小孩更容易中暑,如果还出个车祸什么的,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
一家长
调查附记:
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绥宁县教育局。绥宁县教育局于7月18日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回复了本报:
经调查,绥宁县长铺镇第一小学三年级(4)班数学教师兼班主任老师临近放暑假时,根据一些家长的要求,准备在暑假期间办一个补习班,并在班上对学生做过宣传发动,补课纯属自愿。放假前两天,陆续有一些家长或学生报名交了费,每生收费480元。县教育局7月1日下发了《关于禁止暑假补课的通知》,长铺一小在放暑假前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该通知,该校校长也找到三年级(4)班的班主任,要求他暑假不要补课。该老师于7月初取消了补课班,并将所收取的费用退还给了学生。但还有5个学生家长因为暑假没有时间管孩子,要求寄放在老师家中并适当补习一下功课。该老师于是将这5个学生带到自己家中补课。根据这一情况,调查组责令该老师立即停止了对这5个学生的补课,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家长,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分。
本报记者 田燕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