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26 23:12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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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太太怪异了!当时停水的时候户主家里有人,为什么没有人通知我们户主缴纳水费,并且为什么之前每个月的水费通知单都不注明欠费多少?但是现在却要我们户主缴纳每月千分之五的逾期欠费违约金,我们不能理解!
2011年7月18日中午11时左右,通过联系自来水公司抄表中心电话07468418337,工作人员要我联系负责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梅湾商业广场水表抄表员(男性姓肖电话13874607166),把我家的事情和他说明之后,该肖姓抄表员态度极为恶劣,并且表示:“这自来水公司就是这么搞的,对用户的欠费都不注明,为的就是收取滞纳金,你用户想投诉就投诉,去法院告都可以,150多元的滞纳金算是很少的了。”
其实,我之前的投诉于7月14日在315网站已经发表,但12315回复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我已经于2011年7月16日缴费500元,抵消累积欠费268元,滞纳金153.9元。
(已保存2011年7月前的水费通知单、2011年7月14日下达的累积欠费268元的通知单原件和缴费的收据及发票。)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