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21 18:15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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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7月21日讯(实习生 曾春艳 记者 文杰)“不交2000元的押金,就不给开证明”,今日,株洲网友胡先生向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投诉,称其到双峰县梓门桥镇千金桥为妻子小玲(化名)办理未育未领养证明,计生办要求其交2000元押金,否则不给办理。胡先生称自己是第一个孩子、且是晚婚晚育,村计生办的做法让他不能理解。
投诉:晚婚晚育 为何还要交押金
胡先生是株洲人,其妻子小玲(化名)是双峰县梓门桥镇千金村村民。他和妻子今年5月12号结婚,打算近期要一个小孩。
胡先生告诉记者,因为自己有单位,按照规定,他要在本单位办理准生证,但需要女方提供未生育未领养证明,未料到双峰县梓门桥镇千金桥为妻子办理相关证明时,却遭到当地计生人员的阻拦。
“计委办的人要求交2000元押金,否则不给我们办”,胡先生说,“按照我们的年龄来说,现在生孩子,都属于晚育了,而且是第一个孩子,为什么要交押金呢?”
胡先生告诉记者,当地的计生办的人称收押金是为了防止其妻子不去妇检,不去上环。并表示以后政策管得不严了,就可以将钱退还给他们。这是他们村最近出台的政策,计生办的人只是按政策办事。如果将妻子户口转出去,也可以不收钱。
没有非育证明,材料就不齐全,也就办不了生育证,无奈之下,胡先生只得交2000元押金。可他还是“很不服气,想知道交押金到底是否合法”。
计生办回应:村民自治章程同样具有约束力
21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双峰县梓门桥计生办的肖女士,肖女士表示,将立刻对胡先生所投诉的事件详情进行核查,并会将调查结果告知记者。
一个小时之后,双峰县梓门桥计生办宁主任给记者打来了电话。宁主任称,他已经对胡先生所诉事件详情进行了核查。并表示千金村计生办的做法是合乎规矩的。
宁主任告诉记者,千金村计生办向胡先生收取的2000元并不是押金,而是村民自治保证金,收取保证金是为了更好的管理计划生育。
宁主任说:“千金村计生办收取村民自治保证金依据的是千金村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章程体现的是全村人的意志,同样是具有约束力的。”
宁主任还表示:“千金村所收取的保证金,工作人员不会中饱私囊。当事人可以在孩子出生且上了户口、母亲上环之后,凭相关的证据到村计生办领取自己所交的保证金。”
“只要胡先生所在地的计生办愿意接收管理小玲,那么他们就可以立即拿回保证金。”
律师说法:收取保证金,违背国家的相关政策
今天下午,记者拨通了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的电话。李律师表示,双峰县梓门桥千金村计生办为村民办理非育证明是其应履行的职责,其收取保证金的做法是违规的,当事人可以立即向当地计生办将保证金取回。
李律师告诉记者,村民自治章程是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是并不是所有写进章程里面的规章制度都具有约束力,违背了国家已制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的村民自治章程是无效的,没有任何约束力。国家有法律明文规定,村民办理非育证明是免费的,因而,千金村所指定的收取保证金的相关条例是无效的。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