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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大助学金被指要上交 纪委:已责成停止

时间:2015-01-22 09:36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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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月21日讯(记者 谢龙彪) “国家助学金已经汇到我们卡上了,为何学校又要把钱收回去,最终发或不发还需视成绩而定。”近日,湖南农业大学的大一新生张同学(化名)因国家助学金一事在“投诉直通车”栏目发帖质疑,学校有无权收回学生的助学金。为此,湖南农大纪委办回应,已责成停止助学金“二次发配”的做法。

投诉:助学金已发放至学生账户,学校却要求上交

据张同学反映,他填了很多资料之后,才建立了“贫困生档案”,现在国家助学金已经发放到自己的账户上了,为什么又让自己上交?他还听说,到时候助学金发或者不发,还得视考试成绩而定。

张同学觉得,助学金是为了资助贫困生,与奖学金性质并不一样。“奖学金可以凭成绩优劣评比,助学金也跟成绩挂钩让人难以理解,我平时很努力,但考试没考好,就要剥夺自己拿助学金的权利吗?”张同学认为,平时表现比一次考试的成绩更重要,学校没有权利收回学生的助学金。

回应:已责成停止对新生助学金发放执行“二次分配”的做法

1月7日,记者联系了湖南农大纪委办,一张姓老师表示,学生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会尽快调查核实。

1月20日,张老师致电记者称,助学金一事已调查完毕,经核实,由于农大工学院在新生助学金评定等级、发放名单的确定等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助学金的发放名额限制与学生申请贫困助学人数较多产生了矛盾;贫困生建档核定的等级与平时学生消费开支表现差距较大等。由此,部分学生对助学金评比发放感到不客观、不公正。

在此情况下,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经过集体讨论,确定如下原则:

(1)班级不能平均分配,必须在贫困生建档范围内调配;(2)由年级辅导员确认,如需重新划分困难等级的,按照年级实际情况重新进行认定,以确保公平、促进学业、全额发放为原则;(3)发放名册的具体事由,需学工组公示;(4)发放情况与动态需向学工办全体同志通报。

依据上述原则,在大一学生的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就出现了“二次分配”的现象。

“2014级水利水电工程2班,本来只有6个助学金名额,总金额为9000元,但是,该班申请并建立了贫困生档案的学生有9人,为了让每位建档的贫困生都能享受到国家的助学金,工学院学工组就将9000元平分给9个建档的贫困生(即每人1000元)。”张老师称,“这就出现了获得一等助学金和二等助学金的学生,分别退还1000元、500元,给另外的3位学生。”

据核实,该院“二次分配”的整个过程,基本上由班长和团支书负责向学生解释和操作完成的。

张老师告诉记者,纪委办已责成工学院停止对新生助学金发放执行“二次分配”的做法,从2015年起大一的助学金严格按照要求发放,不再调整。同时,责成工学院立即向学生做好助学金发放的解释工作,明确当年确定助学金名单及发放名单。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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