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20 09:46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27252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目前伤者仍躺在医院进行治疗(郭先生供图)
华声在线1月20日讯(记者戴仲辉)近日,河北网友郭先生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发帖称,去年11月,父亲在中交一公局五公司长韶娄高速公路项目LM1标段打工时出现意外致头部受伤,向中交一公局五公司长韶娄高速公路项目部索赔,未得到处理,对此,律师表示,郭先生父亲的情况属工伤范畴,家属举证后可向长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从去年3月开始,郭先生的父亲就在中交一公局五公司长韶娄高速公路项目LM1标段工地上干活,可令其没想到的是,去年11月28日,家人接到通知称父亲在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正在医院进行治疗,听闻消息后,全家人从河北赶到长沙照顾父亲。
郭先生告诉记者,对于父亲受伤的原因,他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听项目部的人说父亲是下班途中坐工地车回宿舍时出现的意外,这样的说法也无法确定是否属实,现在找到包工头索要赔偿,却被告知治疗费用如超过15万元,他将不再承担。
对于这样的说法,郭先生很气愤,他说,父亲这样的情况应属工伤范畴,承建单位和项目方应付一定责任,不能以包工头一句“超过15万就不再承担”就不了了之,现在去找到中交一公局五公司长韶娄高速公路项目部索赔,一直没有给出合理的赔偿方案。
郭先生还表示,前期包工头已经垫付了11万元的医药费,父亲虽然已脱离生命危险,可生活仍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加上左脑神经受到压迫,现在右脚还走不了路,并且后期手术费、以及康复的费用还不知道要多少钱,现在项目部和包工头的态度着实让我们寒心。
1月19日,记者试图联系到中交一公局五公司长韶娄高速公路项目部了解情况,可记者通过114查号平台及中交一公局五公司都无法联系到该项目部及其负责人。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的蔡卫华律师表示,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如果确定工人与项目方存在劳动关系,且其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须由用人单位出具事故情况说明后,家属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蔡律师还表示,伤者家属可持劳动合同、事故情况说明等材料,向长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