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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被辞且未得补偿 人社局回应

时间:2014-12-31 09:41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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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2月30日讯(记者 熊阳浩)近日,长沙网友谢女士向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发帖投诉称,在宁乡广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工作时因工受伤后无故被辞退,公司对此不负责,宁乡县劳动仲裁委员也裁定谢女士与宁乡广东温氏禽畜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对此,宁乡县人社局回应称,因谢女士从事的鸡笼清洗工作已被宁乡广东温氏禽畜公司外包出去,谢女士是承包人所聘,因此公司和谢女士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投诉:

工伤后被辞退 证据不足维权难

2011年11月2日,谢女士被宁乡广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谭某叫到公司从事鸡笼清洗工作,当时并未和公司或谭某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直至今年10月14日,谢女士在工作时因机器故障导致左眼受伤,“当时血肉模糊血流如注,公司负责人带我到医院治疗并要我休假三天,”谢女士说,“可我第四天去上班时,却被单方面通知已被辞退了。”

谢女士对此表示不服,“三年来,既没签订劳动合同,又没买保险,在工作中负伤后被无故辞退,我多次找公司领导要求他们支付赔偿金,他们说清洗工作已向外发包,与公司无关,要我找劳动仲裁或承包人,承包人又要我找公司,相互推诿。”

2014年11月,谢女士向宁乡县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可仲裁结果却令她十分不满。“劳动局说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没有工作牌、工资条等证据,裁决我和宁乡广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也无法申请工伤认定,他们公司就不用负任何责任了。”

宁乡广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

鸡笼清洗工作已外包 公司并不清楚

12月30日上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宁乡广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李旺。李旺称,谢女士从事的鸡笼清洗工作已由公司外包给谭某,是谭某请谢女士来从事此工作,“至于是什么时候请的,发生了什么纠纷,公司都不清楚。”

“这个事情劳动仲裁委员会已经进行了仲裁,仲裁结果是谢女士与我们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关系。”李旺告诉记者。

宁乡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

系投诉人与承包人之间的私人纠纷 只能通过法院起诉

12月30日,记者向宁乡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了解相关情况。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朱女士告诉记者,谢女士的情况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劳动部门无法受理。

“劳动部门受理的必须用工单位主体是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必须在本地工商局进行了注册,具有营业执照,”朱女士解释到,“谢女士是由承包人聘用的,和公司没有直接劳动关系,只和承包人之间具有劳务关系,但承包人并非企业而是私人承包,所以她不能通过劳动部门来投诉,只能打民事官司,要求承包人负责。”

律师说法:

可就劳动仲裁结果向法院起诉 或已民事侵权起诉雇主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如果经过劳动仲裁已裁定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面可以考虑就此仲裁向法院继续起诉,争取要求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据此索赔。另一方面,当事人也可以参考劳动仲裁认定,另外以民事侵权起诉雇主,要求雇主依据民事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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