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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整改致延期交房 幸福庄园小区违规收费

时间:2014-12-03 15:11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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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2月2日讯(记者戴仲辉)近日,长沙的蔡先生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发帖称,由于房屋存在问题,曾要求幸福庄园小区开发商进行整改,可现在房屋整改不到位,小区物业违规向业主收取房屋整改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开发商也拒绝向业主提供购房发票和房屋契税发票。

2013年9月,蔡先生在长沙县幸福庄园购买了一套125平米的房子,12月份收房时,他发现房屋存在屋顶漏水、墙壁空鼓的情况,随即他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进行整改,今年6月,在多名业主的数次催促下,他如愿拿到了新房钥匙,并开始准备装修。

可令蔡先生没想到的是,现在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从去年12月开始缴纳物业费,对此,蔡先生提出质疑,他说,这段时间开发商在对房屋进行整改,业主也没有收房,物业公司不应该收取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入户门仍存在关门困难、关上门后有异响的情况,物业公司多次进行整改未果,现在却要自行更换入户门,这着实让他接受不了。”蔡先生还表示,从去年购房至今,开发商一直拒绝提供购房全额发票、房屋契税发票等,现在准备办理商业贷款贷转为公积金贷款也存在困难。

12月1日,记者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幸福庄园营销中心,一名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此情况并不清楚,需要将相关情况反馈给领导。随后,记者多次致电营销中心一名宋姓负责人电话,可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的蔡卫华律师表示,房屋没有达到交房标准,业主要求开发商对此进行整改,开发商没有按时将问题整改到位,业主可以拒绝收房,业主如遇到物业公司违规收取整改期间的物业费,可以向当地的物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蔡律师还表示,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给付业主购房发票和房屋契税发票,如开发商拒绝履行,业主可以向地税局、房管局投诉。

在此,记者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房屋时一定要签订购房合同,将房屋契税、购房发票交付方式和时间等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并注意查看销售方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做到心中有数。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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