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14 09:39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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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1月13日讯(记者 谢龙彪) 近日,新田二中一学生在华声在线“消费投诉”栏目发帖投诉,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在校就餐,一个月需交220元伙食费,不吃饭也得交钱。为此,新田二中回应称,就餐是自愿的,但若住校,则必须在食堂用餐,此举是出于学生身体健康考虑。
据投诉人王同学反映,住宿生一个月只允许两次不去食堂吃饭,但前提还需班主任批准。他向年级组长反映,得到的回复却是“学生是自愿的”,只有少个别同学有异议。王同学认为自己“被自愿”了,学校侵犯了其合法权利。
11月12日,记者致电新田二中,学校办公室主任谢主任告诉记者,学校并未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学生所理解的“强制”必须要参考是否住校。谢主任称,学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住校,但住校就必须在校就餐,“学校只有一个食堂,学生不在食堂吃饭就得饿肚子。”
谢主任告诉记者,目前二中住宿生和走读生各占一半,学生如果不愿意在校就餐,可以申请走读,走读生是不需要交餐费的。至于住宿生必须在校就餐,这样做也是为了学生健康着想,谢主任称,“校外垃圾食品泛滥,初中生正处于长身体阶段,学校有责任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
至于“不吃饭需班主任签字”的说法,谢主任表示学生理解有误。需签字才可以外出是出于学校封闭式管理的需要。谢主任还告诉记者,物价局的相关文件规定高一年级月餐费不能高于250元,高三年级不高于300元,新田二中收取220元并不违规。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