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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是不是对我权利的一种侵犯?

时间:2011-07-11 17:13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3084

你好,我是汩罗市的一名普通老师.今年上学期,全市举办了学生的各科奥赛,我辅导的学生获得了二等奖.但在教育局通报的获奖名单上学生的辅导老师竟然不是我,是我学校的另一名老师.但是该老师并没参与奥赛辅导的任何工作.
学校教务处主任给我的解释是:当是报了我和该老师的名字上去,但是教育局搞错了,只上了一位老师的名字. 我想问一下:教务处主任并没有经过我的允许就署上另一位老师的名字是不是对我权利的一种侵犯?
我打了电话给教务处主任及校长,要求他们帮我解决这件事情.校长他们给我的回复是,因为教育局已经发了通报,因为你一个人去改可能很麻烦,对我又没什么影响,说是不改也没关系.可实际情况是,写错名字的事对学校没影响,但对我个人有影响,影响到期末评价及个人加分.如果是该老师参与了一丁点辅导我都会同意加上她的名字,现在是她没有参与任何辅导反倒是她成了辅导老师.如果是理解为教务处主任写错了名字 ,那么也是他对工作的一种失误,这种是不是应该由他去承担?请问学校的这种情况属于哪种行为?我又该找谁申诉?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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