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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强制销毁6194台超期未处理机动车

时间:2014-08-21 10:38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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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小刘军)昨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在岳麓区施救站停车场,对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期间扣留的超期未处理机动车共6194台进行强制销毁,其中电动车2032台、二轮摩托车3579台、三轮摩托车450台、汽车133台。

昨日上午,在岳麓区施救站停车场,一排排的电动车和二轮摩托车被挖机当场捣毁后装入大货车,工作人员站在车厢上用水带对车辆的残体进行冲洗,防止泄漏的燃油带来安全隐患。

这次销毁的主要是那些无法提供合法手续,到期或者逾期没有来认领的机动车。岳麓区交警大队处罚中队中队长雷越介绍:“比较普遍的违法行为是车辆无牌无证、未年检,以及临近报废等。”

这些车辆为什么非要进行销毁呢?雷越称,“让其重返市场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如果把车子拆了,那些零部件就会流向二级市场,从而造成更大安全隐患,所以必须销毁,以杜绝安全隐患。在报废处理之前,交警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废车辆进行了逐一核对和拍照,建立了详细的报废车辆台账,并全程进行监督,防止报废车辆流向社会。”交警提醒驾驶员: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在车辆被查扣后,需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凡暂扣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供合法证明,也没补办相应手续,经公告3个月后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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