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6-15 08:39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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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新宁县水庙镇人,全家常年在广东打工,只有父母在家。因母亲的户口跟我的在一起,我在给母亲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时候,村上要求我们全家投保,否则不同意给我母亲单独办理。但我一家4口在广东的单位都已办理了社保和医保,且我们在家乡就医的几率很小,如果我们再在家乡办理不是重复了吗?要是我们在广东就医,新宁医保是否也能给我们报销费用?如果我在两地都办了,是否能在两地同时获得报销?一村民
调查附记:
6月2日,记者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村养老保险处一名工作人员,对方答复说,只要出示户口本上其他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的证明,老人就可以单独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了。但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则规定:必须以一户为单位全部在户口所在地参保,户口本上的人不能单独参保。投诉者称已在广东参加了医保,肯定不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果户口本上其他人在别的地方参加了别的医疗保险,可以同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商业保险并不冲突。参保后可以在外就医,只是报销时需要原始发票。
本报记者 欧金玉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