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5-30 09:22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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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株洲市天元区花园二村,为了房子里多点声响,齐珍芝打开收音机,听那个不太懂但够长的故事。
那天,齐珍芝坐在原告席上,对面是她的三个子女。官司赢了,她没笑,只一声叹息。她没有想到,自己会因这场家庭官司成为焦点。
这些天,株洲市天元区花园二村都在谈论着她家的事。最后,法院判决:大儿子除了每个月给她赡养费,还要每个月回家探视两次。
这也是去年7月“常回家看看”入法后,株洲城判决的首例精神赡养案件。
收音机
她听不太懂,但开着,感觉房里有人
5月26日上午,家里依旧空荡冷清。
76岁的齐珍芝坐在床沿,孤独的她如往常一样想干点什么打发时间。她拿起桌上的小型收音机,摁下开关,男声响起,在讲一个长篇故事。她其实听不太懂收音机里在讲些什么,“开着它,感觉屋子里还有人。屋子里又黑又空,害怕。”
齐珍芝早年在株洲市农科所种桔子,育有两儿一女,子女均成家。生活和美,一家人逢年过节常聚会。但两年前老爷子过世后,大儿子一家与她渐渐疏远。小儿子胡鸽和女儿胡富跟她同住一小区,时常来照顾一下。大儿子胡少和大儿媳凌晓在长沙打工,很少回家探望。
齐娭毑每个月能拿到1200元的养老金和500元租金,但精神空虚。去年2月,胡鸽带着儿子搬来跟母亲同住,照顾母亲衣食起居。可老人觉得自己仍然寂寞。孙子回来就是睡觉,儿子忙于上班,家里仍然没人陪自己说话,她只能在附近街上转转,跟邻居聊天。
这几年,白内障和冠心病时刻困扰着齐珍芝,每坐半个小时就要走一走,不然腿脚打颤;每天要吃三种不同的药;烦心时,脑袋胀痛,必须用右手不停捶打。
房 子
是“赠予”还是“被骗走”?
一套房子成了亲情崩裂的导火索。
齐珍芝回忆,老公生前曾长期瘫痪,那时大儿子和大儿媳常来照顾,还推着老人进进出出。2008年某日,凌晓把两个老人带到房屋公证处,让他们在一张纸上签了字。“我不想去,可大媳妇语带强迫地说,‘你是什么意思?’然后房子就被儿媳妇骗走了。”
在胡少看来,这是父母在平分财产,是“赠予”,因为此前父母已经给弟弟在同一小区买了一套房子。
可这场并非你情我愿的“赠予”让大家都耿耿于怀,最后导致大家一见面就吵架。
采访中,齐珍芝说,胡少这两年没有怎么来看过,即使是来了,也不做声,丢两百元到桌上就走人。
胡少对记者承认,判决结果自己执行了,但每次回家待不了20分钟,因为每次母亲都骂人。
公 堂
“他不要我了,我也不要他了”
去年,齐珍芝将大儿子告上法庭,她的要求是:儿子每个月回来探视两次;大儿子支付医疗费4000元,每个月支付营养费和生活费800元。今年3月11日,天元区法院开审此案,法院将此案定义为赡养纠纷,兄妹三人同时坐上被告席。
“过年过节都给了钱,去年2月前家里的水电费都是我交,换灯泡等事也是我搞。”胡少认为,自己做了不少事。而胡鸽和胡富说,母亲买衣服、生病都是他们陪伴,已尽到了赡养义务。
三兄妹为去年母亲住院的事情产生激烈争论。去年8月,母亲曾病重住院,胡鸽和胡富轮流照顾母亲,但胡少始终未出现。凌晓回应称,这事是弟弟妹妹没通知自己。胡鸽和胡富则说是电话打不通。这事让齐珍芝很难过,“他不要我了,我也不要他了。”
法院最后判决,胡少承担母亲三分之一的医疗费1225元,每个月支付赡养费200元,每个月探视两次。胡少表示将按判决行事。
亲情尚未修复,矛盾仍在继续。胡鸽说,跟胡少再不做兄弟,下一步,他要为母亲的房产起诉。
争论
如果探望是奚落甚至是吵架,只会再次造成伤害
胜诉,但老妈妈齐珍芝的孤独并未因此疗治。法庭交锋让这个家庭多了道伤口。这是“常回家看看”入法近一年后,株洲城判决的首起精神赡养案。主审法官刘伟良说,此前,赡养纠纷案多集中在赡养费和房产纠纷。
数据显示:去年至今,株洲市法援中心接到的老年人法律咨询仅28起,受理案件仅4起。“如果探望两次,就奚落两次,甚至吵架两次,那就会背离判决的原始意图,也会让老人遭遇再次伤害。”株洲市石峰区司法局副局长刘斌认为,家庭矛盾非万不得已,不提倡上法庭。就此案分析,胡少一家的伦理道德已经被舆论踩在了脚底,这对他们一家也是一种伤害。(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为化名)
新闻背后
常回家看看不能止步于法律
相比以往讨要生活费为主的赡养案,以精神赡养为诉讼请求的赡养案与日俱增。这些都指向一个共同的问题,在物质丰富的当下,养老的最大困境在于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
法院虽然能判决子女回家看看,却无法保证回家的子女以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自己的父母。实际上,相比起子女常回家看看,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更需要关爱。但以法律的强制力去保障精神赡养终究过于生硬,解决问题的关键仍在于子女重视对老人的精神关爱,除了多抽出时间陪伴之外,还可以动员老人培养某个方面的兴趣爱好,从而寻找新的精神支柱。
国内案例
2014年5月22日
浙江省杭州江干法院受理了首例精神赡养案。原告陈大伯及余大妈婚后生育两子一女,老两口没有正式单位,平时靠种茶养猪糊口,医疗几乎自费,生活极为拮据。长女已出嫁,次子一直照顾两原告并承担部分赡养费用。长子大学毕业后于1987年定居杭州,自结婚后,几乎对父母不闻不问,甚至老两口到杭州看望长子也被其拒之门外。万般无奈之下老两口诉至法院,要求长子承担赡养费1900元,医疗费、护理费等23600元,每年两次探望并陪伴两原告。
2014年5月中旬
海南省东方市的一名接近耄耋之年的老母亲苏某,盼望在广东省佛山市工作的大儿子李某文能回家看看自己,却一直未能如愿。情不得已,这位老母亲状告了儿子。近日,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判令李某文每月除了支付300元的赡养费之外,每年须回苏某居住地探望她一次。
■图/文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汤霞玲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