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6-01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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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城管去年推出“竞购”摊位被叫停,上次收“城市道路占用费”,这回改收“卫生费”
记者 刘晓波

5月25日上午,湘潭县易俗河镇,紫薇路一侧的人行道上,摆着一顶顶做夜宵生意的红色帐篷。每年,摊主都要向城管交一定费用。记者 刘晓波 摄
湘潭县易俗河镇有条紫薇路。其中一侧的人行道被划成一个个夜宵摊位,至今已有多年。有摊主称,每年,县城管大队都要组织他们投标竞价,其中最贵的一号摊位一年要交5万元。
湘潭县城管局称,是摊主们自愿开会商量,确定位置再交钱的,“我们尊重他们的意愿推出这种模式,并没有搞拍卖。”
30多个夜宵摊位摆满人行道
5月25日上午,易俗河镇紫薇路,绵延着一顶顶红色帐篷,将长约数百米的一侧人行道占得满满当当,这里是紫薇路夜宵一条街。正值白天,摊主们还没有营业,桌椅等物什都放在帐篷里。
从紫薇路一头到另一头,一共有30多个摊位。一些摊位前的马路边,搁着煤炉、泔水桶等,污水直流。
张先生住在紫薇路另一侧的一个小区里。他说,紫薇路人行道上摆夜宵摊点,已存在很多年了。“一到晚上,就开始做生意,到第二天凌晨才收工,弄得路面很脏。”
摊主:“暗标”竞价,最贵一年5万
李师傅的夜宵摊子摆在紫薇路人行道的中间位置。他说,县城管大队将这段人行道划出一个个摊位,根据档口、位置不同,标出1800元、2000元,4000元、5000元等不同的“底价”,然后让摊主们进行“暗标”。
何谓“暗标”?李师傅解释,“你想要哪个摊位,就在纸上填写你愿意出的价钱。最后,谁出的价钱最高,那个摊位就归谁。一号摊位的档口最好,也最贵,每年要交5万元。”
“我这个摊位,每年要给城管交1800元,还不算太贵”。李师傅称,每年10月,县城管大队都要组织他们就来年的摊位投标竞价。每个摊位的位置固定,都得办“摊位证”,还得交押金。
城管:收的是卫生费
湘潭县城管局副局长赵伟对于“拍卖”的说法并不认同。他说,其实是摊主们先开会,自行商量和确定摊子的位置,“再选几个代表来跟我们谈”。“是摊主们提出来要交钱的。我们尊重他们的意愿,推出这种模式。我们没有搞拍卖。”
湘潭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王炬说,他们收的并不是“摊位费”,而是卫生费,最少的一年才收一千多元,因为环卫清扫要投入,还要负责清理下水道。所有收费都开有正式的财政非税收据,去年总共才收了十多万元。
赵伟说,摆夜宵摊的都没有固定工作和固定收入。将摊主们规范引导到紫薇路上来, 既解决了他们的生计,又便于集中清运夜宵摊的垃圾,还带活了整个紫薇路的经济。■记者 刘晓波
声音
摊位竞标,到底妥不妥?
市民陈先生:人行道是用来供人通行的,收钱就允许摆摊设点,城管有这个权力吗?这种搞法要不得!
摊主陈师傅:我在紫薇路做夜宵生意3年了,城管说“一年才收十多万”,你信他的?好多摊位一年交七八千,城管一年要收几十万!要说请人搞卫生,千把块钱一个月工资了不得了,剩下的钱哪去了?
新闻回放
曾被曝光,县委县政府责令纠正
湘潭县易俗河镇“步步高”超市及其周边是当地商业繁华地带。湘潭县城管局及其下属的城管大队曾将这一地带(包括人行道)分割为摊位,以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让人“竞购”后在每晚6时后设摊经营。城管称,收取的是“城市道路占用费”,是“给流动摊贩一条经营的出路,不得已而为之”。
这一做法经本报(见2010年5月26日A07版)及其他媒体报道后,湘潭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决定,责令县城管局立即纠正相关违规行为,并对“步步高”超市前坪市容市貌开展专项整治,将收取的“城市道路占用费”如数退还,对城区摊贩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加以疏导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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