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5-31 10:04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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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安置房可否转让
黄先生:我有一个亲戚在开福区农村,因城市建设开发需要,土地房屋被征收,统一按每人80平方米建设安置房。我想请问一下这类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是否有国有产权,是否可以转让。如果可以转让,需要办理什么法律手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产权监理处:首先要了解该安置房建在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上。如果是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应该在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发证的问题,我处正在做调研,待住建委(局)市区两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会开窗办理。
复婚记得办理登记
来电显示:我与老公结婚10年后于今年3月通过法院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在双方冷静加上亲友的劝说后,今年“五一”过后我们又复婚搬到一起居住。请问,我们这样复婚是不是还要办理什么手续?贾女士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维权专线律师答复:复婚,是指离婚后的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复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是一样的,是国家对公民婚姻关系的成立进行审查和监督的重要措施。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婚姻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
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关系才算合法确立,法律才予以保护和承认。因此,尽管双方决定复婚并已经恢复共同生活,但还应该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记者 李广军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