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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刀砍房东事件”教你安全租房

时间:2014-01-22 08:43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1170

1月20日,张某被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捕。图为张某身份证信息。

▲1月21日上午,刚出院不久的楚大姐说起当时的事还心有余悸。本版图片均由记者 王智芳 摄

缴租、催租,经常在房东和房客之间发生,但不久前发生在长沙市芙蓉区一居民楼内的一幕,让人听了不禁一颤——因不满房东催租,一年轻男子持刀将房东砍了二十余刀。直至苏醒,房东才知道,砍伤自己的房客有前科。1月20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捕了该男子。

近年来,房市的推动、城市新移民的出现,让房东与房客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身边。如果租房出现争议,双方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本报记者教您将租房风险降到最小。

■见习记者 徐光艳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姜润辉 王为薇 通讯员 徐卓 实习生 周春媛 李科慧

事例

居民楼现2血人,一人身中二十余刀

2013年12月20日下午3点,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火炬村二片一家诊所的工作人员正在上班。突然,一名满身是血的中年女子爬进诊所求助,倒在了注射室里。

眼见女子伤势不轻,工作人员赶紧拨打了110和120。女子姓楚,是诊所楼上一家庭旅馆的老板娘,今年40岁,汨罗人。

与此同时,有邻居发现旅馆3楼还有一名男子受伤,当其表示要向男子提供帮助时,男子却神色慌张地拒绝了。

“他倒在地上,脖子在流血。”邻居说,受伤男子听到她说要拨打110后撒腿就跑。

随后,男子闯入另一户居民家中,并将其房门反锁。当民警破门而入时,男子已满身是血。

经医生诊断,女子身中二十多刀,右手食指被砍断,送到医院时已经失血性休克,经过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而男子脖子受伤。

男子持菜刀砍房东,只因不满被催租

1月21日上午,刚出院不久的楚大姐说起当天的事还心有余悸,“他是我的房客,平常比较内向,性格稍显孤僻,想不到他会砍我,砍了我怕出事就割脖子自杀。”

楚大姐介绍,男子姓张,今年25岁,事发前,在楚大姐的旅馆租住了两个多月,双方口头约定房租半月一交,每次200元。

事发当天,已过了约定收租日两天。“那天下午,他叫我帮他收衣服,我帮他收好送到房间,出来时随口问了句‘你房租是今天交还是明天交?’,他回了一句‘明天’。”随后,楚大姐准备去厨房倒茶,顺口问张某要不要试试老家带来的新茶,张某拒绝后,她便回自己房间玩电脑了。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这随口一问竟引来乱刀相向。

“他突然冲进来,拿着菜刀朝我砍,砍了几刀后,我就屏住呼吸装死,可他还是砍,还掐我的脖子。”楚大姐被掐得受不了,起身逃跑。张某追砍。楚大姐再次倒地装死,“他伸手过来探鼻息,我就闭气装死。”直到门外有人敲门,张某才停手离开。

楚大姐至今无法理解,平日里关系挺好的房客为何突然变成了“恶魔”,“我经常给他晒衣服叠被子,他砍我的时候,我还问他,你要钱我就给你钱,他也没要。”

直到1月20日被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捕,张某才说出他痛下杀手的原因:“催房租催得烦,未必这点钱我交不起啊,太伤自尊了。”

警方调查发现,张某今年25岁,高中文化,长沙县双江镇人,2009年曾因盗窃罪被深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提醒

【房东需注意】

与其事后懊悔,不如租前备案

从2013年8月起,长沙市实行出租屋统一挂牌管理,一户一号,凡未挂牌纳入管理的出租屋,将被视为违规出租屋,被辖区派出所清查发现将受到处罚。

此举能最大程度为出租屋主规避风险。如果屋主进行了备案登记,相关部门能对租房者进行监管,如果没有进行备案登记,一旦出现问题,屋主将面临相应处罚。

房屋备案后,房东只需通过公安方面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便可查询可疑人员是否有前科,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或者终止与其租赁行为。

办理方式:房屋租赁以后,房东应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到房产所在地的区或者县的房管部门或住建部门进行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现在大部分社区都可办理。办理时需携带房产证、身份证明、租赁合同,以及承租方的身份信息,比如对方的姓名、身份证、居住证等。

【房客需注意】

好房东不如一份好合同

从事房屋中介多年的吴岚说,“租客一定要记得签订租赁合同,让房东开具押金和付款收据。”

本报金牌律师团普特律师事务所的杨双律师提醒,签署的租赁协议,应该包括每月租金标准,起租日期,家具、电器和其他设备,并在合同中列出的家具损坏情况,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此外,合同中还应注明房客提前退房或房东提前收房等违约情况的解决办法。

此外,在长沙租房,房客在入住前一定要仔细检查房间内的各种设施情况,提防房主借口扣要押金。

另外,房客还要注意分租和转租的财物安全。“不看清楚,可能租给你房子的就是二房东。”吴岚表示,有些长期租房者会将房子短期内转租给他人,由于房客并没有房屋的收益权 ,预付的租金有可能会被骗走。为预防遭遇这种情况,求租者应检查房主的房产证等证件。

消费者在租房之前,还可以到当地社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服务管理站了解房屋状况,或到当地的派出所公安部门核查屋主身份情况。

记者调查

白领、陪读家长、小生意人

是租房主力军

“白领、陪读家长、做小生意的,这些人都是租房的主力军。”胡浩的出租房位于人民西路的新青年公寓,从2009年开始出租,已经历了6任房客。

记者走访发现,像东塘、五一广场、黄兴路等最繁华的街区和商圈一带,租房群体多以都市白领为主,他们往往青睐酒店式管理的小户型,或者是市区中心楼盘的商住两用户型。

50岁以上的人群租房一般通过贴传单、托朋友的方式操作,而年轻群体的人士更青睐在租房网站上发布消息。而对租客而言,通过网上租房的话,一般会全方位筛选,看准后再联系房主看房。

此外,还有很多人图省事,通过中介租房,从事房屋中介多年的吴岚说:“尤其是一些房东年龄较大,或者人在外地,一般会委托专门的房屋托管中介公司帮自己出租房子,成交后的中介费用一般都是第一个月房租的50%。

刚工作的小年轻

最不受房东欢迎

记者调查发现,最受房东欢迎的租客是居家租赁或者陪读租赁的人。

“有的租客拖家带口,居住比较长久,因此对房子也会比较爱惜。”李慧刚说,她最反感单位群租,“群租最麻烦,人多口杂,住在里面像拆房子一样,家具、电器都会损坏。”

刚毕业参加工作的人最不受房东喜欢。大部分房东都表示,这些人稳定性较差,经常说变就变, “合约都签好了,突然就告诉你不租了。你要是按合约问他们要违约金,就说我们欺负人,还要去网上发帖,把我们的电话号码都透露出去。”周平华说。

而租客在租房之前已全面考虑了出租房的地理位置、生活配套、交通出行、物业管理等因素,对房东的性格、处世为人没有硬性要求。 “如果房子没什么问题,反正也见不到房东的面,无所谓啦。”租客贺子凌说。

相关案件

伍家岭入室劫案

2009年12月23日,两男子以租房为名,来到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生活广场2栋一居民住宅当中,对房主邓某实施入室抢劫,抢走手机1台、现金400元、银行卡3张以及存折1本,并胁迫受害人邓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后逃离。

他城小区租房凶杀案

2010年6月5日,一名陌生男子以租房为名,约长沙市天心区“他城”小区A座2104房女房东庞倩看房,在二楼浴室内,用电源线将庞倩勒死,并将庞倩身上的财物抢走后逃离现场。死者当时已有2个月身孕。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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