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29 08:57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1445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网购的有些商品今后不能在7天内无理由退货了,退回商品的运费也要由消费者来承担。
近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执行。新版《消保法》规定,今后在任何情况下网购平台需要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此外,还明确列举定做商品、鲜活商品、报纸期刊、电子书等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范畴。如果不是商品质量出现问题,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运费需消费者自付。
消息一出就引发热议,各方反响不一。有人大呼:网购需谨慎,后悔要掏钱!也有人说这是一场“及时雨”,可以保护商家利益。
焦点1
4类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新版《消保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但定做商品、鲜活商品、报纸期刊、电子书等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范畴。
声音: “及时雨”vs“束缚发展”
记者采访了淘宝、京东、当当等多家电商平台,发现现阶段只有部分商品做到了“7天无理由退货”。阿里巴巴公关部人士表示,目前天猫已经全部执行了“7天无理由退货”,淘宝上只有部分商家能做到。当当网公关部高级经理于萌也坦承,自有平台全部实行7天内无理由退货,但开放平台上部分商家还没有做到。
记者采访中发现,最乐见这条新规的自然是网店店主了。“退换货确实很闹心,有的没有质量问题也退货,我的小店实在受不了了。难得市场规则、国家立法终于开始保护商家了,这真是及时雨啊。”长沙一网上精品店店主袁希感叹道。
不少消费者则在网上吐槽,“谁愿意轻易退货呀,退货限制反而制约了消费者的维权和选择权”,网购达人雷晶说,不少网店的图片往往失真,网购难免有拿捏不准或者不满意的情况,“买十几元的物品,还要掏一二十元的运费退货,明显是‘深坑’啊,我肯定不会退的,权当吃了个哑巴亏。”
网友@“画画没完没了”也感叹,“没有这个法律,有很多商家自愿提供无理由退换货包运费的,淘宝也提供了退货运费险,商家个人都可以购买,新限制完全是减少了市场自由度,束缚电子商务的发展。”
焦点2
平台要先行赔付
新《消保法》还增加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向消费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条件,即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要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在赔付之后,可以再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
声音: 卖家实名成趋势
记者登录淘宝、易迅等电商平台看到,目前大多已经实行了“先行赔付”,这些保障计划都能在网站页面上查询到。不过还有一类,如赶集网、58同城等分类信息网站,很多发布消息的卖家并没有留下任何实名资料,自然难以追偿。
对此,有专家表示,新规势必逼迫电商加强对商家的注册管理,卖家实名将成趋势。
■三湘华声全媒体 记者 杨田风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