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3 09:00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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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2日讯 记者今日从省农业厅获悉,《湖南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出台,着重对预防、控制动物疾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做出了新规定。《条例》(草案)将于9月10日召开立法听证会。
宠物不打疫苗最高罚千元
现在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居民被猫狗咬伤导致狂犬病、感染弓形体病的例子也屡见不鲜,《条例》(草案)规定,犬类等动物的饲养者,必须对犬类等动物进行兽用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接种,办理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办理犬类等动物准养登记手续,饲养者应当提供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
若未按规定进行兽用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为处理,可处1000元以内罚款。
强制扑杀动物可获政府补偿
曾经的“非典”、“禽流感”引发公众恐慌,损失最惨重的莫过于养殖户。新的《条例》(草案)中,为了保护养殖户利益,也规定了政府补偿办法。
《条例》(草案)规定,在对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以及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和标准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首次加入无疫区管理条例
草案规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下简称无疫区),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取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国家规定的一种或者几种动物疫病,并经国家兽医主管部门评估验收合格的区域。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总工程师邱伯根介绍到,目前全国已在海南、辽宁等地建立了口蹄疫无疫区,我省也拟将在岳阳屈原区建立口蹄疫无疫区。此次《条例》(草案)将无疫区的管理列入立法中,在我省尚属首次。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彭斌 实习生 邹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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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去听证,下月8日前报名
针对《湖南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省农业厅将举行立法听证会来集思广益。
凡是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省内公民,尤其是省内动物防疫管理、监督执法等相关部门,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等工作的人员,都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
报名时请提供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服务处所及联系方式,省农业厅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听证代表,并于9月9日之前通知其本人。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9月8日15时止。
报名电话: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 0731—88905303 省兽医局 0731—85517349(兼传真)
网上报名:hnssyj@126.com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