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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起业委会打官司追讨共有财产

时间:2013-06-07 09:02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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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6日讯 电梯里充斥着五花八门的广告,小区公共空间被私自改成门面盈利,这些业主的共有收益被开发商或物业肆意侵占,在长沙各小区司空见惯。

湖南的业委会组织有14年历史了,直到今天,才出现了第一起业委会打官司追讨业主共有财产的起诉。业主们对小区事务无所谓、漠不关心的态度,成为共有收益维权最大的拦路虎。

门卫室成了出租门面

第一个“尝螃蟹”较真的是长沙永宏佳园小区业委会。

“小区的门卫室成了门面,几栋住宅楼的架空层也被围砌成门面出租盈利,业主的共有空间被侵占,开发商应还给业主。”法庭上,小区业委会主任李宏十分激动。

李宏说,小区建成后,向相关部门申请报批,在小区的公共用地中增设3个门卫室,“开发商当时还写了承诺书,保证是作门卫室,结果其中的1个半却被当作门面出租赚钱。”

小区开发商湖南永宏实业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也承认,“开发商确实违背了承诺,但门卫室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不可能移交给业主。”对此,业委会的代理律师则直指开发商违规办理产权证。

针对架空层被侵占,开发商代理律师更是拿出了规划图纸,声称“图纸上没有架空层规划,也没有向相关部门报批,属于临时建筑”。此言一出,旁听的众业主群情激奋,“既然是违规建筑,那就申请拆了!”

双方观点针锋相对,此案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小区公共收益到底归谁

小区电梯里广告琳琅满目,这笔收益到底是归物业还是业主?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业主都不知道这一问题的答案。为永宏佳园业委会维权的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何亚伟律师说,只要是利用小区公共空间、设施所获得的收益,都属于业主共有收益,包括电梯等公共空间的广告收入、业主共有区域的停车收费、公共空间的出租盈利。

“原则上业主共有收益应全部归业主所有,纳入物业维修基金,物业和开发商一分钱都不能侵占。”何亚伟说,如果全体业主与物业或开发商达成分配协议,也是可以的。■记者 潘显璇 实习生 曾思宇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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