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首页> 投诉直通车> 记者行动详情

的士撞车,公司要索赔200万巨款

时间:2013-04-12 09:04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3586

4月11日,望城区人民法院,中午暂时休庭,谭文先低头走出法院。记者 龚磊 摄

本报4月11日讯 与人合伙承包了出租车,长沙的哥谭文先每天交“份子钱”给出租车公司,但合伙人驾驶的士发生车祸,他却为此遭遇“连坐”。今天,出租车公司将谭文先与他的合伙人告上了法庭,索赔200多万巨额损失。

个中原因,是谭文先为获得承包权,与出租车公司签订合同时约定,“承包人对交通事故损失负全责”。事实上,谭文先只是长沙万余名“一撞撞回解放前”的的哥缩影。长沙的出租车,承包人几乎都签了“霸王合同”被要求担全责。

【事件】

的哥出车祸后被公司告

2011年1月,谭文先和好友张阔龙合伙承包了一辆的士。3个月后,张阔龙开着的士在望城黄金乡撞上一辆客车,导致7人受伤,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超过200万。此次事故,张阔龙负全责,但无力支付这笔巨额费用,由肇事的士所在公司湖南新里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先行垫付了。

而在承包的士时,与出租车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是谭文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承包营运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这一纸合同,让谭文先和张阔龙都站到了被告席上,新里程公司要求他们赔偿损失230多万。法庭上,新里程公司一再强调要遵循合同约定,公司不负责任,向两位合伙人追偿全部损失。

【调查】

“这是行业潜规则”

今天下午,记者在长沙街头随机采访了数十名的士司机,绝大多数司机都表示,他们签订了这样的“霸王条款”。明明知道是霸王条款,为何还要签呢?

的哥王师傅告诉记者,这个合同是不可以商议的,早就拟好了,是统一的格式,这是行业的潜规则。

“你不签,有的是别人签。”的哥马师傅说,还有很多人想签都签不到,一旦包不到车,就只能给别人开副班,更辛苦不说,还赚钱少。

的哥王师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每个月要给公司交5800元“份子钱”,再扣去各种费用,每月的收入只有4000来块。“这还要没有违章,不能出任何事故。”王师傅说,最怕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出一次事故,小则损失一两千,大则倾家荡产。”

据了解,目前长沙市只有6780辆出租车,数量远远落后于其他省会城市,10年来仅增加了500辆。在长沙,的士就是稀缺资源。

■记者 潘显璇 张明阳

律师说法

“承担全责”有失公平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平凡律师认为,在几大交通工具中,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最高,出租车公司为了规避自身风险,要求承包的的士司机签订“承担全责”的合同,有显失公平之嫌。

出租车公司处于垄断地位,收“份子钱”管理费,却将责任义务通过一纸不公平的承包合同全部推给了司机。而这个协议是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签订的,从目前的法律来看,合法但不合理。

陈平凡律师呼吁,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加强监管,规范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

互动

出租车公司收了份子钱却不承担责任,对于这项霸王条款,你有什么看法,有何好的建议和解决方法?如果你是的士司机,这份工作有哪些心酸故事甚至黑幕?欢迎市民拨打本报热线96258参与讨论,或者在微博上@Hi都市报告诉我们。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发布评论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