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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门口被骚扰 监控录像给不给?

时间:2013-03-29 09:08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4960

@喊我黄小丫丫 28日下午发微博称她在长沙金麓国际大酒店附近被一陌生男子性骚扰,请该酒店提供当时的监控录像,遭到该酒店员工拒绝,员工称“私企不好配合”!@三湘都市报 官方微博针对此事件发起“微讨论”:你觉得女生该怎么做,这家酒店的做法正确么?

@喊我黄小丫丫:作为一个企业,至少可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而不是怕惹事躲得远远的,私企也有社会责任的。

@永恒天狼:一般视频是不对个人提供,最好报案由公安机关来调取录像,那他就会乖乖拿出来了!

@郴州老史:首先,酒店拒绝太直接,理由也不成立,私企也是社会一员,有义务配合打击不法分子。其次,女生采取的方法不对,个人向酒店索取监控的确不妥,涉及到个人隐私等方面的问题,应该交由公安处理。

@耍大牌先生:其实不是他们不愿意给,而是给不出来。 很多时候酒店的监控其实是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存起备查。

律师说法

正确做法:报案

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表示:法律并未强制规定酒店有义务为个人提供视频证据,但是如果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去调查的话,酒店就有配合的义务。情况属实,公安机关可以对嫌疑人处以治安处罚,如受害人不满意公安机关的处罚,则可以保留证据,请律师继续控告嫌疑人。■见习记者 刘凯洋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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