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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电脑当新机卖 请警惕三大陷阱

时间:2013-03-15 08:44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4873

购买电子产品时出现一些消费陷阱,需警惕翻新机。(资料图片)

新学期开学,迎来学生购买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的高峰期,同时也迎来了电子产品投诉的高峰期。

据省工商局数据显示,近年来,电子产品投诉越来越多,成为全年的投诉热点。在3月12日省工商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记者了解到,通讯产品问题位居十大投诉热点第五位,全年被申(投)诉3857件,主要问题集中在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工商部门提醒,在进行电子产品消费时一定要保留相关凭证,在发现问题时,最好不要离开现场,尽量要求立即解决。

■记者 肖祖华

【案例】

翻新电脑竟当新机卖

3月5日,长沙大学的丁同学在国储电脑城买回索尼电脑一台,价值6239元,但是买回去不到几天就发现使用上有问题,后经权威机构认证,该电脑是台翻新机。随即,丁同学拨打12315进行了申诉,经工商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所有款项并赔礼道歉。

这不是个案,同一天,李同学在某电脑城花5600元购买了一台联想电脑,回家后仔细一看是样机。经工商调解,商家全额退还5600元。3月7日,张同学在某电脑城准备花3800元买台电脑,当时,看了样机后,促销员极力要求她先签协议,再到仓库提货。不料,提货后张女士仔细一看,货跟样机有些不一样。促销员称,若要一样的,需加200元。经工商调解,商家提供给张女士的电脑和样机一样,并退回200元。

【应对】

电子产品消费警惕三大陷阱

在电子产品消费中存在这些消费陷阱,需要警惕。

买电脑“不送”装系统:严同学花3700元买了一台品牌电脑,不料,付款后要装系统时,商家要求再付100元作为装系统的费用。

保修期限遭遇“调包”:电子产品维修时,维修商表示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在维修时更换原机器或者更换零部件。

要换机先进行鉴定:当消费者所购电子商品出现很明显的质量问题(不是人为损坏),在7天和15天内可直接找商家进行退换,但有些商家却要求消费者先去进行所谓的鉴定,此项违反了消法24条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退机收取折旧费:有商家规定,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需要更换机器时,必须收取折旧费,工商部门表示,因质量问题换新机后三包规定要重新计算,如换机后在7天内再次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机,如果在换机时没有约定,则按原发票退机,不得收取折旧费。

提醒

发现问题最好当面解决

工商提醒,在购买电子产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大商店,购买时索要发票,要求商家认真填写三包凭证;要注意生产厂家宣传海报,注意厂家为推销商品所做的承诺,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核对所购商品是否与商家宣传和说明书所介绍的功能、性能、寿命等指标相一致,若不一致可向工商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据消法39条要求赔偿。

购买电子商品后一定要核对产品的真伪,如果买到假货、走私货、使用过的产品,要保全证据,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经销商双倍赔偿;要求销售者一定要说明售后服务的解决方案和维修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现问题,最好不要离开现场,尽量要求立即解决。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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