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13 09:12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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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2日讯 省水利厅今天宣布,我省即将出台新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届时,全省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将有较大幅度提高,由于水资源费在城市水价中的占比不高,此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用水影响不大。
湖南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还是2003年制订的。湖南、上海等13个地区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0.1元/立方米和0.2元/立方米,均为全国最低。
资源使用费过低导致全社会节水意识不强,仅长沙市平均每天漏损就高达10万吨。2011年,全省用水总量达到326.5亿立方米,接近全省用水控制总量336亿立方米,特别是长株潭城市群已逼近用水控制红线指标。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运用经济手段将有效促进节约用水,尤其是控制地下水的开采量。新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水,将不征收水资源费;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也将制定惩罚性征收标准。
据悉,此次调整水资源费主要针对工业和洗车、洗浴等特殊行业。预计到2015年末,全省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每吨提高8分,而地下水每吨提高0.23元。
■记者 刘璋景 实习生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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