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们是新化县奉家镇双林管区的100个农户,近十多年来,我们都在红田信用社存款。红田信用社的业务员叫罗汉林,案发前,他先后担任奉家信用社的代办员和联络员。我们由于相信罗汉林,全部接受罗汉林的老定期存单或白条存单。2009年10月11日,罗汉林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遭隔离审查。11月3日,罗汉林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因我们的存款都没有入奉家信用社账户,奉家信用社不给我们兑付。群众多次到信用社讨说法,农村信用联社才同意按80%兑付,剩下的何日兑现?没有人肯给老百姓一个承诺。希望党报帮帮我们。
奉家镇双林管区 群众
湖南日报社:
新化县农村信用联社于2005年11月26日按上级要求统一撤销了村级信用业务代办站,考虑到方便“三农”的金融服务,同时在每个村确定了一名联络员,并规定聘请的联络员不能直接办理存、贷款业务,不接触现金、凭证,在村民和信用社之间只起联络作用。2005年至2009年,奉家镇红田村联络员罗汉林利用白条及信用社摆放在柜台上提供给客户自行填写的存款开户单等为凭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9年10月,新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罗汉林立案查办,查实罗汉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2笔,金额558910.10元,涉案资金除个人放贷20多万元外,其余30多万元被罗汉林用于购买地下“六合彩”和传销产品及挥霍。
案发后,县政府、政法委、公安局、信用联社、奉家镇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方式追回赃款257482.65元。今年1月,新化县人民政府组织公安局、奉家镇政府、信用联社研究决定,先按80%的比例兑付被骗村民部分资金,剩余的20%由奉家镇政府组织工作组负责收回罗汉林发放的个人贷款,收回后全部兑付给村民,并承诺不让群众资金受损。目前追款工作在有序进行,预计在六月底可以将另20%的资金兑付到位。
新化县农村信用联社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