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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承重墙被砸 如此违章为何不能得到纠正

时间:2011-03-16 08:50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5482

  编辑同志:

  我在长沙市麓谷沐春园8栋东头购了一套楼上房子,后发现一楼的车库被开发商卖了3间给1个人。这人将3个车库打通做住房。两堵承重墙都挖出了一个门洞,严重危及房屋安全。为此,从1楼到6楼的业主一起去劝阻,但这家人执意不改。为这事,我到处打电话。岳麓区政府一工作人员说,这种现象很多,但没有办法。车库的购买合同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只能做车库,不能改动房屋结构。这样违法又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政府为何不能管呢?

  我写信到长沙市市长信箱反映后,最近接到市住建委的回复,说1月10日有关部门到达现场查勘,发现沐春园小区确实存在较多破坏承重墙体、降低车库地面、将车库改为住宅的违章行为。岳麓区排查办立即书面通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求业主立即停止违章行为,并恢复房屋原状。1月20日复查时,业主已停止违章行为,但未恢复原状,岳麓区排查办已建议业主委员会根据《物权法》进行司法诉讼,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对这样的回复很是不理解,难道住建委不具有行政处罚职能?我们希望通过用行政监管的方式来处理这一问题为何不行呢?

  麓谷沐春园一业主

  调查附记:

  3月2日,记者采访了长沙市岳麓区住建局房屋安全科一名负责人,他说,接到市里转来的群众投诉后,他们就派人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确认了业主的违章行为,并要求其恢复原貌。但业主不照办,他们也没有强制手段。这名负责人说,目前,一些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的情况还不少,但按照现行的法规,住建局只能在违章行为正在发生的时候进行制止,对已成既定事实的违章行为,却没有强制手段责令其纠正。目前,有关部门已拟定了新条例,报人大审批后就可施行,新条例出台后,将对以上类似违章行为有更好的制约力。

  对此,投诉人还是觉得不可理解,他认为是住建部门没有有效履行职能。

  本报记者 欧金玉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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