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27 08:47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3643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编辑同志:
我叫邓水荣,是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李家桥村人,在村里承包和租了30来亩良田种植水稻。据了解,今年政府对种田大户有奖励,我就向政府申报了。区农业局通过层层审核调查,最后公布了奖励名单,其中有我的名字及资料,但数日后得知我的奖励被取消。我去区农业局找有关领导咨询,只说是被人举报水稻种植亩数不够。我早晚稻双季累计种植63.9亩,全村上下人人皆知,绝对够评估标准(标准是60亩以上)。我再三请求相关领导去本村做详细的调查取证,但他们否定了我的请求,我对此感到非常无奈。
邮亭圩镇 邓水荣
调查附记:
12月17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永州市零陵区农业局。该局工作人员说,今年政府的确对种田大户有奖励政策:水稻播种面积在100亩以上、单产在470公斤以上、双季稻面积占水稻总播面的95%以上的水稻种植大户,区财政给予10000元的奖励。水稻播种面积在60至99亩、单产在470公斤以上、双季稻面积占水稻总播面的95%以上的水稻种植大户,区财政给予5000元的奖励。申报程序为:大户先自己申报,区农业局对申报大户组织调查、公示。公示后,如群众对公示大户无异议,确定公示的农户为相应的种粮大户;如有群众举报,区农业局再组织复查。
区农业局在第一次调查中,拟定邓水荣为60至99亩的种田大户,进行公示后,11月上旬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反映邓水荣水稻种植面积不足60亩。农业局接到举报电话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复核,邓水荣水稻田总面积32.4亩。周边人员反映邓水荣双季稻种植面积不足60亩,主要反映晚稻在22亩左右。复核结论:晚稻种植面积少,晚稻种植面积调查情况实为22亩,双季稻实际种植面积44亩,占水稻总播面的82.4%,不符合水稻种植大户双季稻面积占水稻总播面的95%以上条件,所以邓水荣不符合60至100亩种田大户奖励条件。
记者认为,区农业局的复核结果出来后,应该及时向当事人解释清楚,以减少误会。
本报记者 田燕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