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首页> 投诉直通车> 记者行动详情

物业老板被业主起诉 “楼中餐馆”关停

时间:2012-12-11 09:00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3454

本报12月10日讯 长沙华盛新外滩花园小区的物业公司董事长陈某将位于17楼的住宅出租,任由他人经营餐饮和麻将馆,遭到该栋业主集体声讨。协调无果后,不堪其扰的两名邻居于11月7日与董事长陈某、经营餐馆的李某对簿公堂(详见本报11月8日A10版)。

今天上午,两名业主收到判决书,他们胜诉了,“楼中餐馆”被判关停。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20日,被告陈某将华盛新外滩花园小区3栋1703房租给了李某。李某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该套住宅用于经营餐饮,所产生的油烟、噪音影响了部分业主的生活,食客的往来也给小区治安带来隐患。12月7日,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李某停止在1703房经营餐馆,被告董事长陈某应恢复该房屋的住宅性质。

两原告的代理律师、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翦宜喜律师说,该案自维权之初就得到了众多业主和业委会的支持,出庭时有业主作证,物业更出具了“1703房经营餐饮情况属实,勒令其停止经营活动无果”的证明,帮业主状告自己的老板。历时5个月的维权路取得了胜利,是业主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结果。

今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华盛新外滩花园小区3栋,1703房无人在家。18楼的业主说,“楼中餐馆”已停止经营,此前装修的吧台也撤掉了。

■记者 潘显璇 通讯员 李少先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发布评论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