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11 09:00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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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0日讯 长沙华盛新外滩花园小区的物业公司董事长陈某将位于17楼的住宅出租,任由他人经营餐饮和麻将馆,遭到该栋业主集体声讨。协调无果后,不堪其扰的两名邻居于11月7日与董事长陈某、经营餐馆的李某对簿公堂(详见本报11月8日A10版)。
今天上午,两名业主收到判决书,他们胜诉了,“楼中餐馆”被判关停。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20日,被告陈某将华盛新外滩花园小区3栋1703房租给了李某。李某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该套住宅用于经营餐饮,所产生的油烟、噪音影响了部分业主的生活,食客的往来也给小区治安带来隐患。12月7日,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李某停止在1703房经营餐馆,被告董事长陈某应恢复该房屋的住宅性质。
两原告的代理律师、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翦宜喜律师说,该案自维权之初就得到了众多业主和业委会的支持,出庭时有业主作证,物业更出具了“1703房经营餐饮情况属实,勒令其停止经营活动无果”的证明,帮业主状告自己的老板。历时5个月的维权路取得了胜利,是业主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结果。
今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华盛新外滩花园小区3栋,1703房无人在家。18楼的业主说,“楼中餐馆”已停止经营,此前装修的吧台也撤掉了。
■记者 潘显璇 通讯员 李少先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