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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钢改制企业的穷途末路”的回复

时间:2012-09-18 10:59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2307

    一、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的由来与基本情况

  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由原涟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改制而成,于2006年9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注册资本3228万元,其中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1294.68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0.11%,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工会持股1933.32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9.89%。主要经营范围:汽车客货运输;汽车和工程机械修理;汽车(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配车、汽车装饰用品、润滑油、五金销售、成品油销售(限加油站);停车场服务;汽车俱乐部、汽车美容及技术咨询服务。现法定代表人:李官权。现有全资子公司一家(湖南涟钢世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控股公司一家(娄底市湘中鸿通物流有限公司)。

  二、由国企改制而成的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管理错误、混乱,导致公司正走上一条畸形发展的道路。

  根据华菱涟钢发[2005]16号《涟钢中层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涟钢集团公司2012年度审计计划,涟钢实业投资部、财务部和监察审计部派出联合审计组,自2012年1月10日至20日,对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原经理毛XX 2006年9月至2011年9月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过程中揭露了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中的严重问题,同时也暴露了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正在朝一条畸形发展的道路前进。

  根据联合审计组的审计,2011年9月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反映资产总额12393.48万元,负债总额8563.23万元,所有者权益3830.25万元,资产负债率69.09%。在娄底物流行业低投入高回报的市场行情下,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这个不仅有着股东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给予的固定的运输和维修业务,还有着大量的外部物流运输业务,如永蓝高速钢材配送、广珠高速仓储配送、益阳轧钢厂钢材配送等,在外人看来应当是稳盈利的企业,竟然会有高达8563.23万元的负债,资产负债率高达69.09%!这其中的缘由令人惊愕,同时也令人反思。

  根据联合审计组的审计,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以下几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一)工程项目管理混乱,导致资金流失严重。

  主要突出在实行招标的项目中现场签证过多。例如,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工程有3个工程采用招标,由福安公司承建新建停车坪及锅炉改造,合同金额245.59万元;由建设公司承建新建维修厂房,合同金额150万元;由双峰县湘中钢结构公司承建新建维修厂房钢结构工程,合同金额236万元。以上共计合同金额631.59万元。然而除此项目外,还有办公楼内装饰、北门改造及洗台、仓库和篮球场改造等工程以现场签证为准,估算金额为811.35万元(由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物流公司搬迁改造项目估算合计为1442.94万元,远大于中标金额631.59万元,而绝大部分由福安公司承建。这些项目严重超出了项目资金的预算,而这些项目造价的合理性也值得我们思考!

  另外,部分工程结算金额远大于中标或估算金额。以斯柯达建设土建部分为例,由福安公司中标,中标价141.8万元,最终审结金额却为322.3万元。那多出来的造价部分又是什么呢?

  最为明显和严重的是赛璐珈资产转让税费计算错误的问题。根据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与娄底赛璐珈科技有限公司的转让合同,协商确认合同标的转让价格3058万元,其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双方各承担50%。然而,经过审计组审计认为,有1223005.5元的税费不应包括在共担税费中,因此,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白白多付了1223005.5元的50%,即611502.75元!!!

  (二)对外投资上存在决策错误,投资项目多,却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项项都亏损严重。

  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自2006年6月-2011年7月投资了三个项目,分别是湖南涟钢世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湘中鸿通物流公司和撬装式加油站。

  世通达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连续亏损,2010年亏损86.01万元,2011年亏损143.55万元,究其原因是世通达公司不仅经营业绩不佳,还存在部分费用如广告费、业务费、外协劳务人员工资等偏高的问题,另外协劳务工税务方面也存在风险。湘中鸿通物流公司则出现利润率低、存在税务和车辆管控力的风险等问题。撬装式加油站则因为运营管理决策的问题,导致问题多多。总而言之,这三个投资项目都是高调投资,同时又低调亏损,原本认为会为公司创收的项目,如今却成了公司的累赘。而更令人气愤的是其中斯科达公司是在职工股民一片反对声中强行进行投资的。现在股民们不得不问一句,当初不顾我们的反对拿着我们的钱去冒险的决策者们,你们要拿什么来给我们一个交代?

  (三)企业管理上各种混乱、各种不规范,导致公司资产大量流失。

  1、费用管理不规范。

  费用管理不规范是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最为严重的问题,且是资产流失最大的因素。

  ① 业务费超支严重,报销极为不规范。

  2007年超支业务费15.27万元,2008年超支37.42万元,2009年超支9.75万元,2010年超支42.07万元,2011年1月-9月超支27.63万元。不仅如此,有关人员还在其他渠道中开支业务费,如2011年在安全专项费用中开支业务费高达134.10万元!!!而在这些高额业务费中,有的没有任何的使用用途,有的业务费用非常荒唐(如日用品、服装、商品、床上用品等,物流公司的业务往来要这些做什么?),有的则是任意地高开支高消费。

  ②劳务费的支出极度不正常。

  一个是劳务费增长过快,与公司的发展盈利情况不成正比。二个是劳务费中支付的管理费和税费计算错误,导致错误多支付费用,经测算,2008年9月-2011年12月公司多支付了管理费和税费426.51万元!!!然后是下属分公司以劳务费的形式违规提取费用,用于分公司临时用工开支、活动经费、加班费等,2008年-2011年期间以劳务费的形式提现开支1334461元!!!

  ③安全专项费用的70%被用于业务开支,完全违反了财企[2006]478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物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彻底改变了安全专项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用途!

  ④车辆年审年检费过高,且存在不合理支出。

  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年检、年审、新车落户等承包给了娄底市平安汽车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结算发票都是由娄底市平安汽车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开出的服务性发票,费用的具体明细无法得知。但是2010年年审年检费用中年检费用明显过高、而车辆改型费用竟高达204000元,竟然还有驾驶证未满18岁办证考试6人30000元等等超乎常理的费用。

  ⑤社会请车费

  公司业务、协调用车由社会车辆承担,按每公里7元结算费用,其中2010年支出180056元,2011年支出120612元,经咨询集团公司小车队,同类车型费用仅为3元每公里!!!

  2、存货管理混乱

  首先是存货账实不符。经抽检,五金库中的9种实物存在盘盈盘亏的现象,账实相符率仅为55.56%。其次,对物资的领用监管不到位,存在任意在供货商处领取物资的现象,且仓库管理员在不见实物的情况下竟然直接办理出入库手续,而仓库基本由外协工看管,物资安全存在高度隐患!存货管理的混乱也意味着只要有心想侵吞公司财产就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去实施,实在是可怕至极!!!举一个最明显的例子,2011年1-5月,油料库帐出现多计67万元的嫌疑,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物供公司说是借了4车柴油1车汽油,未作入库做账,2011年7月已归还,但实际上并没有依据证明已归还。

  3、外运业务管理极度不规范,导致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将自己的业务拱手让人,为别人做嫁衣裳,公司业务盈利损失惨重。

  ①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未经股东会同意,将所在公司同类业务外委,也没严格按照《物流公司外委运输业务管理办法》(物流司发[2008]21号要求对外委运输业务进行招投标。其中2010年度外委运输业务共计9859.63万元,占全部外运业务的78.3%;2011年度外委运输业务共计9156.9万元,占全部外运业务的79.33%。运输业务全都拱手让人,自己的企业是干什么用的?如果自己的企业确实完成不了这些运输任务,为什么又不依法、依规进行外委?甚至还要去花费那些所谓的业务费去给别人做嫁衣呢?

  ②管理费用收取不统一,且有部分外委运输业务未收或少收管理费。

  2007年7月开始,涟钢集团公司的外发钢材汽车运输业务全部归口至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和振兴物流公司。在2007年7月至2009年3月期间,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除线内运输冷轧板按6.67%收取少量的管理费以外,其他绝大部分外委运输收入都未收取管理费。虽然2009年4月开始,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对其外发钢材汽车运输业务进行了部分整合和规范,对没有整合或后来增加的运输公司逐步签订了联运协议,且约定了管理费标准,但费用依然很低,且娄底市仙人桥运输公司依然没有签订合同,不收取管理费。

  ③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部分职工购买车辆挂靠在一些联运公司参运,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在油料、轮胎、备件等管理上产生漏洞,是公司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④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运输协议,承接了“三一重工”部分运输业务,可是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却以运输能力有限为由,将该业务违法、违规外委给湖南博耀贸易公司,然而湖南博耀贸易公司却并不具备运输资质,博耀贸易公司又将该业务转包给了湖南宁钢物流有限公司。经审核,该业务为亏损项目。该项目毛利114090.89元,发生相关费用599711.98元,资金占用利息74879.26元,净利润-520500.35元。然而在付款方面,“三一重工”承运项目至2011年12月末尚欠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58.18万元,而应付湖南博耀贸易公司的运费,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却已经付完。这不禁令人深思,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承接这个赔本的业务究竟是为谁创收???

  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实际只是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存在问题中的“冰山一角”,比如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在2006年11月成立的世通达天诚公司,该项目未走任何程序,投资巨大,但由于运作过程中违法、违规操作,亏损严重,最后于2011年12月就倒闭了,资金就这样白白流实,至今没有任人做出答复和解释。还有2004年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成立的外运车队,从开业至今一直亏损严重,从未有人过问,等等。于是涟钢物流有限公司已如一座被蛀空的桥梁,随时都会崩塌。

  三、由国有企业改制的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未来之路该何去何从?

  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是涟钢改制企业中的一个半成品,它虽然从形式上由国有企业转变成了有限责任公司,但其从根本上没有改变其国有企业的那套根深蒂固的经营管理模式。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自2006年成立至今已有6年之久,其经营状况令人堪忧,其资产更是流失严重。终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它继承并发扬了原国有企业中的一人独大(厂长、经理独揽大权)和私大于公(吃公家的、用公家的、拿公家的)的腐败现象。有人打了这样一个恰当的比喻,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就是一个大煤矿,在这个煤矿里,有些人只要手里有工具,有点权力,都在想方设法从这个煤矿里挖煤偷运走,甚至有些人自己拿不下了,还邀请上自己的亲朋好友来一起挖,完全没顾及到他们挖的是别人苦心经营的煤矿。这种形势如果不予以遏制,这个煤矿迟早会被人挖空,也就是说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迟早有一天要面临破产倒闭。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后果将不可设想。一方面是涟钢集团作为一个持有40.11%股份的股东,其损失是惨重的,这也注定国有资产就此流失;另一方面,那些通过买断工龄获得公司股份和自己倾尽全部家产购买股份的股东的损失由谁承担?到那时不稳定的现象就会由然而生,再说涟钢集团你能脱得了干系吗?

  首先,我们强烈质问湖南涟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涟钢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对涟钢物流有限公司有没有进行过监管?关于涟钢物流有限公司资产流失蹊跷、严重的问题职工多次向涟钢集团有限公司反映,要求其组织调查处理,但是迟迟没有得到答复。当然,涟钢集团有限公司也曾组织有关部门对物流公司进行过调查,有关部门也就物流公司资金流失严重的问题向其反映过,但是涟钢集团有限公司一直都未重视。要管不管,必受其乱,如今把企业搞成这个样子,职工不得不怀疑涟钢集团有故意包庇纵容之嫌,虽然2011年9月,涟钢集团有限公司在审计时,发现涟钢物流有限公司管理层有非常严重的问题,将管理层进行了一次大换,更换后新的管理层上任后已有一年之久,但仍在按以前的管理模式实施,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没有任何改变,公司也没有采取任何的措施去解决这些问题。因此,我们再三强烈要求涟钢集团有限公司应当依法、依规按程序管理好涟钢物流有限公司,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走群众路线,坚持厂务、企务公开透明,并且充分发挥公司小股东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管理监督作用,决不能像以前一样敷衍了事,针对公司资产流失严重的情况要设立一个应急预案,要从根本源头上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并且当务之急是尽快“止血”即:扭转外运车队的亏损局面;斯科达公司仍在继续亏损经营的问题怎么办;取消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业务违法、违规外委的合同;建立完善的财务和库存管理制度;杜绝和削减不必要的劳务、开支;有效遏制资产的流失,保证公司资本的合理运作。然后再规范公司的其他管理。

  其次,我们强烈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帮助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尽快追回被非法侵占的财产,为公司挽回所受的损失。

  因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审计小组于2011年7月12日作出的《关于对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2011年1-5月经营情况的审计调查报告》和2012年3月8日作出的《关于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经理毛XX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都显示出了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资产流失非常严重,并且资产的流失与公司部分管理人员和部分职工的不法行为有重要的关联。因此,2012年1月,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东,代表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向娄底市钢城公安局报案,请求公安机关揪出非法侵害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财产的元凶,帮助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挽回由此遭受的财产损失。于是该局接案后,立即进行了侦查,并在3月至5月期间向涟钢反映,说案件有重大突破,但是,在长达8个月多月的时间里只查不办,后来娄底市钢城公安局却以警力不足,案件多、复杂为由,导致案件迟迟没有进展,至今没有任何一个人因此案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公司资产迟迟没有得到追回。我们想问一句,如果案件确实难办,这么长的时间为什么不向上级声援或交案呢?我们向国家交了这么多的税,养了这么多民警,为什么到现在需要他们为我们这些纳税人办案的时候,怎么忽然就不够警力办案了?我们不明白这是在故意拖案?还是行政不作为呢?

  因此,我们强烈要求政法委、上级公安机关和所有相关部门对此事予以高度重视,对侵害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财产的人进行严肃查处,为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尽快挽回损失,给湖南涟钢物流有限公司的股民们一个交代!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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