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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政府回:征收土地村书记包办?

时间:2012-09-11 16:49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6982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本人是湖南省醴陵市东富镇立新村许家冲组的一位村民,因醴陵泰鑫瓷业有限公司规模要扩大,未经得村民允许强行征收我们的土地。现就此事的详细情况加以说明,请相关部门重视!以下我们简称甲方,泰鑫简称乙方。

  泰鑫瓷业有限公司于去年冬天就跟乡、村二级就甲方土地征收沟通过,但作为拥有此片土地村民的我们却从不知情。直到2012年4月份我组召开了一个关于乙方征收甲方土地的会议才得知此事。当时乙方没有露面,组上开会说村上开出的价格是山岭、水塘6000元/亩,耕地20000元/亩,山上的油茶也没有补。当时这价格离国家征收标准相差太远,再就是根据法律明文规定,耕地和水塘是不可以征收的范围,所以当时我们全体村民没同意征收。后面村上又做组长工作,组长又组织村民开了两次会都谈不好,最终不欢而散。(注:泰鑫征收的地盘有涉及邻组的土地,与我组相邻的两个组有70%的人同意了征收)

  到了今年6月份,乙方开来了挖机开始施工了,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挖邻队为由,把我们组的耕地填了一亩多,水塘和山岭也填了,山上的油茶树也砍了。针对此种强行占有别人土地的行为,请相关部门加以重视!究竟是谁给了乙方这么大的权力?国土法第44条还能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吗?请问土地征收村书记能包办吗?

  直到现在乙方也没有人出面协调,并且施工挖土仍在继续!此种做法实在太过恶劣,让人忍无可忍,在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之前我们不让动工,竟然还要采取强行施工的手段来对付我们,这天下天理何在?

  请上级相关领导核实,还我们一个应有的公道。

  醴陵市东富镇立新村许家冲组全体村民

  2012-9-8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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