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保险违法拒付70岁老人癌症医疗费用理赔申请
投诉时间:2019-07-31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涉及单位: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018年7月7日,谭*仲老人在华海财产保险公司购买的《癌症医疗保险(2018版)》合同生效。合同号为:11001180008062021201800****2
2、2019年2月21日,被保险人谭*仲老人接受中南大学湘雅附二医院左上肺穿刺活检,初次确诊为癌症。
3、2019年3月4日,受谭老先生委托,徐*夫致电华海财产保险公司客服申请确诊后住院费用垫付以及履行产品宣传界面中其他服务。
4、2019年6月8日,癌症医疗理赔资料寄送到华海财产保险公司,并已经签收,快递公司:韵达快递,快递单号:39302***06702
5、直到2019年7月7日,超过《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时限,华海保险并未核定结果。
6、2019年7月25日从华海寄出的拒赔通知书违反《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7、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2日,华海保险理赔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威胁理赔受托人徐*夫,表示必须先撤销向山东银保监局的投诉,才能尽快理赔。并欺骗说撤销理赔后会在一周内赔付,实际并没有。违反了《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六条。
8、谭老先生按保险合同约定申请2019年2月21日确诊肺癌前30日的相关医疗费用和之后相关医疗费用,却被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2018年10月8日肺部结节不属于肺癌而拒赔。
事实上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人员孙*元早在2019年3月25日就知道已经确诊肺癌。
这种恶意拒赔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及第一百一十六条。
上述多种违法行为都有通话录音、聊天记录、快递记录佐证。
盼直通车栏目帮助维护70岁身患肺癌的谭老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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