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投诉上海市交警总队

投诉时间:2019-06-01

事发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涉及单位:上海交警总队,上海交警长宁支队

上海交警3.26错将一辆同牌号的厢式小货车违章(连续变更两根车道)记录在我的家用轿车沪D72431名下。3.28我去长宁区交警支队申诉,当值交警看了照片和有关资料,确认是交警系统出错,并受理了申诉。直至今日6.1,申诉未处理,垫付的200元罚款(年检需要)未退还,该违章记录没有删除,导致我今年的保费商业险和交强险上浮的500-600元。强烈要求上海交警道歉并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要回复
    部门回复
    我要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