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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航空公司行李托运收费情况

投诉时间:2018-11-03

事发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涉及单位: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18年11月3日凌晨5点钟
本人购买的是兰州至喀什的联程飞机,中转站乌鲁木齐。在半夜抵达乌鲁木齐经过五个多小时的等待后,办理登机托运行李等一系列手续时被告知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在2018年10月28日后实行购买四折及以下机票无免费托运行李,但本人并不知情,且在手机微信购票时并无提示(10月21日早,本人乘坐喀什至兰州的联程依然是天津航空,当时并无行李托运费),直至柜员办理托运时发现无免费托运行李额,因为购买的是联程票,同时不久前就乘坐过此趟航班,所以并未注意细则。并且2018年11月3日早乌鲁木齐飞往阿克苏、喀什等地购买天津航空机票的旅客均不知有此项新规,打客服电话沟通无效后登机时间也临近,无奈托运十一公斤行李共花费330元人民币。并非对此项新规不满,只是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也应该负起责任,旅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票后发现需要自费行李托运费,购票时也并无明确明显提示,实在是让人难以信服。本人在此要求退还行李托运费330元人民币。(在这里本人要申明,并不是说没有提示,而是并不明确明显,需点开航班信息后才能发现,对于之前有乘坐此次航班的旅客来说,应该是完全不知情有此项新规)且乌鲁木齐机场收费后并未开具发票,有关截图与照片如下。因已出行,所以找到次日同航班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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