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专业军人安置必须有配偶或者父母两年的户龄限制
投诉时间:2018-05-06
事发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涉及单位:陕西省军人安置办公室
我2005年9月入伍,当兵12年,立了三等功,满28周岁后在驻地找对象,结了婚,2017年12月选择了转业。籍贯江苏现在已经在西安安家,配偶企业白领,孩子一岁,也已购房子。西安2017年户籍政策全面放开,配偶已在西安落户,没想到选择转业后,被西安地方政策拒之门外,因为配偶西安户口不满两年。我的转业只满足了国家政策,不满足西安本地政策。这让我很无助,我的家就在西安,现在如果要安置,就得我们一家人分开,回到我的原籍地,多么为难人的选择。我可以提供配偶的近几年社保证明以及购房合同,这些不能证明配偶在西安吗?西安为什么必须用户口两年来设置门槛呢,国家政策代表不了西安了吗?我为祖国献出了宝贵的12年,现在没有任何办法让我转业在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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