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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给予享受低保的信访材料

投诉时间:2018-03-13

事发地区:湖南省,永州市,

涉及单位:冷水滩区民政局

本人叫彭福兵,男,1974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住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杨家桥零陵路980号,身份证号码:432902197407230672,。所属管辖为:仁湾办事处。

本人1992年12月在湖南省永州市武装部参军入伍,分配在湖南省消防总队岳阳消防支队湘阴中队。

在部队里我表现突出,多次并评为优秀士兵,业务标兵,服役三年期间多次参加抢险救援。为保卫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而光荣负伤。

1993年12月12日扑救湘阴县城关特大火灾中,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英勇负伤,为保卫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而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在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战斗中不幸从12米屋顶摔下,造成双手骨折,但他不顾个人生命危险,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仍坚持灭火战斗,解救被困人员有功,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7年2月我身患绝症(尿毒症晚期),治疗一年来用去医疗费二十余万元,病情仍未治愈,仍需透析治疗,患病以来,身体体弱,目前经济十分困难,债台高筑,想到后续肾移植手术需要50万,而我父母又是体弱多病需要照顾,家庭收入来源全靠我,本人离异多年,现有一女名叫彭睿,今年16岁,还在读高中,家中还有年迈的父母要赡养,想到后续肾移植手术需要50万, 不含后期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的费用,这一切让我感到无比沮丧与痛苦,全家生活举步维艰。

根据《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第六章第二十六条“分类施保:对有特殊困难的农村居民家庭予以重点保障,对丧失和严重缺乏劳动能力、大病重残的、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扶)养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人和抚(扶)养人,但其无赡养、抚(扶)养能力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额救助,予以重点保障。”我的情况完全符合农村居民享受低保条件,而我于2017年5月已向冷水滩仁湾居委会及区民政局提交大病申请材料,希望能批准我享受最低低保待遇,一年来均未得到解决。

为此,我特向市长信箱反映,敬请市长大人能过问一下,我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政府,相信组织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万分感谢并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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