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T11汽车质量存缺陷 售后不及时 服务态度差
投诉时间:2018-01-24
事发地区:湖南省,湘潭市,
涉及单位: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一位西安的江南T11车主。我要向贵平台投诉湖南湘潭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汽车质量存在缺陷,售后无保证,缺乏诚信。
我是2016年4月购买的江南T11,在随后的两年中问题不断,已经更换过一次控制器,一次电机,一次电瓶,电动汽车三大件全部都更换过。
2017年9、10月份,我曾更换过的控制器又出现同样问题:起步抖动,上坡无力,下停车场的地库上不来,好几个人给推的,才勉强上来。我打咸阳服务站电话,对方回复他们不干了,让我联系厂家售后。
后来我联系了厂家,11月19日,厂家派售后人员看了我的车,初步判断是控制器问题,说帮我申请配件,但是要等,让我先开着。期间我多次询问配件问题,售后答复我说没有配件,正在协调。12月份,车在行驶过程中有两次出现突然失去动力的情况,非常危险,后来我反复断电后又可以继续行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及时把情况反映给售后,依然是没有配件,协调中……
18年1月13日,车辆在行驶中失去动力,这次无论我怎么操作都无法恢复。我打售后电话,指导我如何操作,如何排除故障,但是没有仪器,设备不能维修。我打电话要求售后站拖车,售后站以距离远为原因拒绝拖车。我问那怎么办?售后说让我自己随便找个油车拖回去就行。并没有告知我拖车应注意的事项和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无奈之下,我花钱找人把汽车拖回离家近的修车厂。在拖行过程中各种惊险,让我胆战心惊。我把拖行过程出现的问题反应给售后,售后说是人为损坏。我表示质疑。
由于普通修车厂不会维修电动汽车,我要求售后把汽车拖到服务站进行全面的检查与维修,但是还是不同意,说人在外地。要我把控制器拆下发到维修点检测。1月17日,我把控制器连同电机发到了售后制定维修点。
1月22日,维修点收到电机和控制器,说电机线烧了,插头损坏,判定我人为损坏,要我自费承担几千的费用。后来我与售后部门领导沟通,领导给的处理结果是:因当事售后人员没有尽到告知责任,对当事售后人员处以1100元罚款,剩下的两千多元由我承担,还包括了20%的服务管理费。我对处理结果不满。原因主要有:一、本次事件的起因是控制器没有及时更换导致的抛锚。如果没有抛锚就不会出现拖行和烧毁电机。二、在抛锚后我第一时间联系售后要求拖车,遭拒。如果售后站能及时救援,专业拖行也没有后面的事情发生。三、售后人员在拖行前没有从专业方面履行告知的义务,如果告诉我注意事项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也可避免严重的后果。四、我的汽车从1月13日坏掉到现在1月24日,从没有进行过全面的检查。所以我认为责任不在我,我完全按照厂家的说的去做的,结果后果却要我承担。我表示不服。
售后领导答应我与公司作进一步商量,然后答复我,后来我打电话过去,不是占线就是无人接听。我打厂家的客服热线让联系售后领导,给我一个答复,无果。到现在车还在车厂,无人过问,他们想用这种办法逼我就范。这是明显的霸权主义,我非常愤怒!
尊敬的领导,目前,国家正在大力发展新能源,而像江南汽车这样的企业用如此质量低劣的汽车来“支持”新能源。面对问题却消极推诿,不是配件跟不上就是寻找各种借口、理由。诚然,新能源汽车处于发展初期,不够完善, 不够成熟,但是只要厂家有一个积极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困难总能克服。但是像这种无视国家政策法规,公然践踏消费者利益的企业,不是新能源发展路上最大的绊脚石吗?
以上我所陈述的均是事实,像我这样并非个案,网上关于江南T11的投诉贴子也有很多。希望贵平台能够重视,严查、督促解决好此事,还我们消费者一个公道!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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