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以有外伤不受理 要病人走意外伤害保险
投诉时间:2018-01-04
事发地区:湖南省,岳阳市,
涉及单位:岳阳市湘阴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傍晚6点半左右,我弟骑电动车回家途中倒在路上。路人发现时,他双手抱头,喊头痛,头皮有3厘米左右挫伤,出血较多,左侧下肢当时就不能活动,但没有骨折。被120送往湘阴县中医院,中医院拍CT显示右侧基底节出血,随即转诊至长沙泰和医院治疗。当时血压高于正常值,泰和医院复查CT,右侧基底节出血,出血量较大,鉴于头皮仅有小挫伤,身体其余部分未见骨折,怀疑因高血压引起脑出血。第二天中午,转至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急诊科。因病情危重,出血量较大,随时可能需要手术,被神经外科ICU收治,先后做了颅内探头监测术、侧脑室引流术和脑动脉造影术。待病情稳定后,在神外普通病房住院至12月18日出院。我弟是农民,只买了新农合,家里经济本来就困难,这次治疗花了十几万元。出院时,医院说需要拿回当地新农合报销。因后期还要做长时间康复,费用预计还要十万。转回湘阴中医院后,马上托人将前期花费的巨额医疗费用拿去新农合办理报销,但新农合以有外伤为由不给报销。
我在网上查看了新农合条款,无第三方责任人的人身伤害住院在报销范围内。但新农合以有外伤不受理,要病人走意外伤害保险,无论用多少钱限额报销仅2万元。这对我弟来说,无疑于雪上加霜,如果新农合可以报销,报销比例至少30%。他还可以拿这部分钱做康复。我想问,医院都不能确定是摔倒引发脑出血,还是先脑出血再摔倒。新农合却以外伤为由拒赔,这合理吗?请您站在弱势群体的角度,帮忙解决这个问题!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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