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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没交物业费物业不让买电

时间:2024-08-28 15:10:14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田燕

一居民反映:我家住衡山县环先中路1号栋,麓园物业不让业主交电费,86日打了12345投诉,住建局回复他们无权管理。这么炎热的天气物业敢违法断电,居然没哪个部门管。

826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据了解,诉求人称因前期小区改造导致排水不畅,对家中财产造成损失,因此诉求人从202011月至20248月份共计46个月未缴纳物业管理费,总计1619.2(0.19//)。后经明确,排水不畅导致财产损失问题未在麓园物业公司管理范围之内,并非麓园物业公司责任。对此,我局多次进行协调,明确物业公司不得采取停止供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88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赴现场协调处理,麓园物业因财力问题,已无力承担对诉求人相关物业服务工作。因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导致问题搁置。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加强与业主沟通,确保业主生活不受影响。

828日,记者致电当事人,当事人称现在依然没法买电,4年只买过50元的电,现导致房子空置无法居住。当初家中返水是下面污水井满了倒灌所致,自己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进行起诉,对于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主管部门不进行监管、纠正,实在是无法理解。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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