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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房屋整改期间物业费该不该交?

时间:2024-06-25 09:39:06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肖祖华

  日前,天心区富瑞星座小区业主张先生反映称,富瑞星座小区曾是一个烂尾小区,在天心区政府的努力下,目前已经迎来曙光,不动产权证等已经在陆续办理。该小区曾由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19年1月4日下达了《关于要求停止违法交房,尽快办理竣工验收的函》,整改至今基本完成。但是,我们的物业公司(长沙市晟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却要我们缴纳2019年至今的物业费,否则就不予交房和装修。希望相关部门能管一管。

  6月24日,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接到业主投诉后,第一时间约谈长沙市晟东物业了解相关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依据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收取;建议您与物业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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