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办    返回首页

【帮你办】澧县:他纳入低保不符合标准

时间:2024-02-06 10:13:37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方兴

澧县甘溪滩镇狮象村有居民反映:我姓夏,双目失明,持有国家的1级残疾证明,老伴常年病痛,家中儿子儿媳收入低,为供养两个孙子上学已经是掏空家底。我希望能评为低保户,曾向村支部书记和妇女主任递交申请,却一次次被搪塞。请有关部门给予我救助。

2月5日,澧县甘溪滩镇党委政府在回复中称:该位村民夏某,今年77岁,视力一级残疾,无劳动力,其配偶皮某,今年76岁,体弱多病无劳动力。夏某膝下共有两子一女,其家庭情况分别如下:大儿子儿媳两人在杭州务工,月收入共约10000元,孙女正在准备考研,孙子正在澧县一中读书。女儿夏某嫁到石门县,女婿在电力公司上班,月收入约6000,名下有小轿车一辆。小儿子上门至码头铺,在家灵活就业,月收入约3000元。

根据这一情况,镇村两级对老人夏某是否符合纳入低保的标准进行了综合评估。考虑到夏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纳入低保收入标准,故未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另外,夏某视力一级残疾,村级已为其办理残疾证,享受残疾人补贴每月80元。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责编:方兴

一审:方兴

二审:邹仪

三审:禹振华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 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我要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