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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你办】桃源一市民:执法人员未依法执法 交通运输局回应

时间:2024-01-22 15:23:55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肖祖华

  日前,常德桃源县一市民反映称,自己在失业期间经人介绍跑起了网约车,在试用期间还未办理相关证件,违反了相关法律,桃源县交通局运管部门对本人予以罚款1万元。由于自己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便老老实实地交了罚款。结果回到家在学习了相关法律后才发现,没有车证最低只罚款3000元,最高才罚款10000元。自己全程配合,为何采取最高的罚款?而且处罚通知单上写着分期罚款三万元,也没有召开听证会。

  桃源县交通运输局回复称,经查证,该市民在桃源县高铁站外广场揽客1名,约定费用17元。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该市民处3万以上5万以下的处罚。鉴于该市民在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决定从轻处罚,罚款3万元。由于市民本人提出分期缴款申请,于是对其作出分期缴款、暂缴1万元的行政处罚。在法定的陈述申辩阶段,该市民做出了违法事实属实、证据无异议的陈述申辩、请求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并自愿放弃听证的权利。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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