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办】宁远:谁来保障我和胎儿的健康?
时间:2023-12-26 11:04:30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蒋诗雨
日前,永州市宁远县一市民反映:11月3日,我因月经不调去人民医院检查,当时医生并未查出我怀孕,给我进行了多项不孕不育检查、开了可能导致流产的药。之后因为以为自己没怀孕,我还在感冒时打了针吃了药。
12月13日我依然没来月经,再检查时显示已怀孕61天。医院的第一次误诊让我很担心自己和胎儿的情况,医生也只是一味逃避,希望相关部门能维护我的合法群益。
12月25日,宁远县人民医院回应:11月3日该患者来我院就诊时,距其末次月经已停经47天,接诊医师慎重考虑后予以完善相关检查,但各项检查结果均不支持早孕诊断,因此医师开了5天剂量的黄体酮胶囊及调经中药6付。在我院就诊服用的药物并未对您的胎儿造成影响。
我院已与患者及家属在县医调委安排下多次调解,但均未达最终调解。我院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裁定该事件的责任方。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诗雨
责编:蒋诗雨
一审:蒋诗雨
二审:邹仪
三审:禹振华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 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