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公安局违反程序办案致死人命久拖不处,讨要说法---难
投诉时间:2012-01-19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涉及单位:江苏泗阳县公安局
泗阳县公安局违反程序办案致死人命久拖不处,讨要说法---难
泗阳县公安局在07年4月4日早7:28无任何办案手续带走我女儿朱占霞,被非正常程序关押第10天时惨死在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也就是07年4月13日下午4时许,
事情经过:泗阳桃州中学是我女婿王业科和女儿朱占霞夫妻俩独资创办,由于双方感情不和,于05年7月签定离婚协议,王业科承诺给朱占霞一千万,但王业科后来又反悔,想要离婚又想独霸财产,就用虚假学校股份的行为向泗阳公安局举报陷害妻子朱占霞侵占学校“公款”,学校实为夫妻俩独资(夫妻俩独资的这个事实已是法院在其他案件中查明的事实),哪来侵占公款一说,更何况学校的钱和家里的钱并没有明确区分,家里的钱已全部投到办学校上去了,但是身为泗阳公安局经侦大队长刘维杨一干人未经调查核实利用党和人民所给的权力助纣为虐,利用公安机关的强权违法办案逼死朱占霞,已达到王业科独霸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为此我们数百次的向县公安局讨要说法,泗阳公安局法制办主任王军是处理“07.4.13”案件的直接责任人先是一拖二压三欺骗,后来是一压二欺三不理。因此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必需按国家行政法规给我说法;
【一】应当作出朱占霞的死亡认定书;
【二】应当提供朱占霞的尸检报告{应有省级以上的公检法有关部门作出};
【三】应当调查作出有无办案人员对我女儿朱占霞是否进行刑讯逼供,是否是刑讯逼供致死;
【四】整个过程是否符合法律办案程序;
【五】对照云南躲猫猫和陕西丹凤县徐梗荣事件、海南省看守所内疑犯死亡后对看管人员刑事拘留的处理。有的公安局局长、付县长等都被判了刑,而泗阳县公安局违规违法办案致死人命案,对刘维杨等一干人应该受到刑事处法的却受到地方‘父母官’保护伞的保护,尤其是原泗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刘维杨的渎职、滥用职权的处理和王业科诬告陷害的处理,拖至今日已近三年无任何书面结论。
所以恳请上级有关部门直接立案处理。也恳请法律界友人帮帮我们,使我们早日从阴影中走出来,感到法律伟大,共产党伟大,法制中国、法制江苏伟大。
【这就是我一位84岁老人为自己女儿冤死在泗阳县公安局院内,久拖不处的一份诉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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