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不认真处理群众信访 不作为
投诉时间:2018-04-10
事发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涉及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和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支行
举报人于2017年6月26日向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提交一份《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支行非法开户、涉嫌洗黑钱的投诉书》,而被举投人根本不去认真调查核实,故意拖延时间,直到3个月才给出一份所问非所答的信访回复,这份答复沒有事实理由,也沒有法律依据,被中国人民银行于2017年10月26日行政复议撤销。在此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支行还向举报人打电话收集证据,让举报人背银行法条,态度恶劣,明确表示对客户的投诉置之不理。
举报人于2017年10月24日向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一份,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却以我申请的信息包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保密为由,不予向我公开。我自己的身份资料和自己的交易信息,为何还要对我本人保密?
举报人于2018年1月20日向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提交《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支行与天津电子材料与产品交易有限公司签订E商贸通合同、E商贸通流水违法违规的投诉》,天津分行收到我的投诉书后,说我的投诉书里面既有投诉的内容,又有举报的内容,他们无法答复我,还要我把投诉材料重新拆分才能处理。我的这份投诉材料又石沉大海了。
举报人于2018年2月4日又重新向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提交《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支行与天津电子材料与产品交易有限公司违规签订E商贸通合同、私自划扣个人资金、合伙侵犯金融消费者资金的投诉》。天津分行收到我的投诉材料后,给转到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天津分行的消费者保护部门是这样处理我的投诉的:把我的材料转到了中国建设银行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支行,然后建设银行给我打电话问我他们哪里违规了?哪里违法了?还让我背出相关的银行法条,还说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哪里违法违规了,他们也处理不了我的投诉。随后几天,天津分行消保部门打来电话告诉我,建设银行不同意调解,我的投诉流程结束了。请问天津分行的消保部门就是这样调解投诉纠纷的吗?作为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的职能调解部门起到调节作用了吗?调查核实情况了吗?是举投人作为金融消费者侵犯了中国建设银行的权利还是中国建设银行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权利?连最基本的问题都沒调查清楚,就说我的投诉流程结束了,这样的职能部门有与沒有有什么区别呢?是不是也在包庇中国建设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呢?我提交的是一份书面信访材料,最后就给我一个电话告之,投诉流程结束了。请问,我提交的书面材料有用吗?天津分行的这些行为是什么行为呢?行政不作为,亦或是腐败?天津分行和建设银行还口口声声说对我的信访投诉很重视,会认真这处理,这就是认真处理的结果吗?还一直建议我去走法律程序,有问题就去走法律程序,要你们这些监管部门有什么用呢?
中国建设银行与违规交易平台提供转帐通道,这与贯彻执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指引》相悖,在很大程度上做了违规交易平台的帮凶,为我们受害人与违规交易平台签订的电子合约,而作为受害人事后根本不知道自己签的是什么样的合约,在向建设银行索要合同的时候,银行却不负责任的说,根本没有扣款合同,只有网签的E商贸通。这是作为国有银行这样有公信力的机构说出的话,做出的事吗?
现恳请领导明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支行的包庇、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还被骗投资者一份公道,还社会一片稳定的金融投资环境!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